根据《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美丽浙江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浙美丽办〔2024〕44号),丽水市生态文明委员会办公室拟推荐美丽浙江建设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7人,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2025年3月6日至3月12日,征求意见稿在丽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建言献策”栏目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丽水市生态文明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13日
征求意见链接: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207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