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生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丽文广旅体〔2021〕36号)的有关规定,经云和梯田景区管委会申报,市文广旅体局审核,云和梯田景区符合要求,拟奖励300万。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4月19日至4月25日,若有异议,请予反映,联系电话:0578-2095389。
地址:莲都区寿尔福北路6号 邮编:323000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