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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19H/2025-41407 文号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5-04-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22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4-18 09:2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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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建芬代表:

您在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龙泉“以竹代塑”产业创新发展的建议》由我委主办,龙泉市政府、市林业局会办。首先感谢您的真挚建议,我们认真研究了建议,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市级各部门群策群力、共同参与,有力推进了建议的办理和工作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竹木加工产业基础情况

竹木加工产业是我市支柱产业,据统计,丽水市竹木制品产业规上企业88家,规上产值62.4 亿元。针对初加工链条缺失问题,林业部门重点布局建设竹木分解点和加工园区建设。自2022年开始,计划5年内在全市建设竹木分解点100个,并以林长制考核、品质农业全产业链三年行动计划考核等方式落实到各县(市、区)。截至2023年底,全市已累计建成竹木分解点77个,使毛竹得以就近进行物理分解,降低了运输成本,并为后端深加工企业提供初级产品。如遂昌竹产业共富产业园项目,规划总投资3.67亿元,2023年9月开工建设,建设期共3年,计划2026年9月建成。

二、关于加强竹产业培育情况

一是大力推进规模化经营。以国储林建设为抓手,以集中收储的方式开展规模化经营,将竹木产业小微园、初加工点、林区道路等基础设施纳入国家储备林项目,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助推竹木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市正谋划国储林项目9个,建设规模约100万亩,总投资约130亿元。大力支持龙泉市结合国储林项目建设推进竹产业体系建设,目前龙泉市国储林建设方案已通过省林业局专家评审,项目总投资19.7亿元。该项目着重规划了竹产业体系建设,安排与竹产业体系建设相关资金近6亿元,其中毛竹林高效经营资金3.2亿元、竹木和竹笋加工点资金0.72亿元、竹木交易中心和电商建设0.1亿元、产业创新服务中心提升资金0.11亿元、龙尚竹品牌提升资金0.25亿元、林道建设资金1.4亿元。二是加快传统竹木产业转型。着力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推动竹木家居产业集群的提质增效和集聚发展,提升整个产业链的竞争力,着力打造“庆元竹木”“丽水山耕”“龙尚竹”等竹木区域公共品牌矩阵。三是拓展竹产品推广渠道。林业部门已连续16届组织参加中国义乌森林产品博览会,开展竹产品推广对接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此外还以产业协会等方式组织参加了各类展示展销活动。建成了龙泉竹木云仓等电商产业平台,该平台库存量约达12.3万件,日均出库量达1.53万件,有效带动笋竹营销体系提升和消费市场壮大。

三、关于强化政策支持

一是以项目为载体推动竹产业发展。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专项资金对“以竹代塑”产业项目、竹产业循环经济项目的支持。2023年,我市成功争取省级层面将“以竹代塑”产业项目纳入省级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专项补助范围,并组织申报“以竹代塑”项目5个,其中遂昌县竹产业共富产业园项目、浙江双枪竹木有限公司日用餐厨具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作为全省唯二的竹产业项目分别获省级专项640万元,合计获得补助资金1280万元。二是积极争取省级要素支持。当前,省发改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浙江省“以竹代塑”发展行动计划》,在征求意见稿中已明确将龙泉-庆元作为竹材粗加工分解点重点区域,并积极争取加大对龙泉等13个重点县新建林业生产道路支持、支持龙泉‘龙韵杯’国际竹木产品创新设计大赛活动等。同时,征求意见稿中已提出适度放宽“亩产论英雄”、能耗、污染物排放等要求;推动对竹产品初加工企业、项目,落实享受农业农村用水、用电价格等政策支持。三是积极推动笋竹全产业链建设。已将笋竹全产业链建设纳入《品质农业全产业链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经过一年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23年笋竹全产业链产值达到99.12亿元,全市笋竹产业县级财政投入达到7685万元,新(改)建林区道路450公里,新评定笋竹类省级骨干龙头企业3家,新招引5000万元以上落地项目4个,2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项目3个。2024年印发的《丽水市林业三大百亿产业振兴发展五年规划》,把竹木制品产业作为三个百亿产业之一打造,重点培育以龙庆为核心的竹木制品产业,到2027年林业工业规上产值力争达到500亿元。

下一步,我委将协同市林业局全力支持龙泉市推进“以竹代塑”工作。一是提升“以竹代塑+”资源链条。根据《浙江省林业推动“以竹代塑+”发展实施方案》要求,优化产业链条,完善加工链条,强化创新链条,打造消费链条,支持企业进行发展竹材精深加工业,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推动竹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创新与先行先试。依托市、县两级“两山合作社”、乡镇强村公司,探索开展竹林资源规模化收储、集约化利用。与国家林草局科技发展中心合作开展森林生态产品认证,筛选一批“以竹代塑”产品争取列入森林生态产品认证的首批名单,明确认证规则,完成首批生态产品认证。三是强化项目谋划与争取。指导和支持龙泉市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专项资金要求,开展“以竹代塑”项目谋划与储备,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以竹代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市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联系人:赖方军(生态经济处)

联系电话:2091052  传真:2091088

邮编:323000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