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19H/2025-41447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04-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董漫雪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31号提案《“一水共护”,高质量建设瓯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议》(以下简称提案),由我委主办,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会办。感谢您的真挚建议,我们认真研究了提案,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市级有关部门群策群力,共同努力,有力推进了瓯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健全。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落实情况
瓯江是丽水的母亲河,发源于龙泉与庆元交界的百山祖西北麓锅帽尖,自西向东贯穿整个浙南山区,流经丽水、温州等市,其中丽水瓯江流域占整个瓯江流域总面积的73.1%,占丽水市总面积的76.9%。2018年以来,丽水市以建立“水生态共同体”理念为引领,创新性建成全瓯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一)健全体制机制,让瓯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有制可循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将生态保护补偿列入各级政府预算,确保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横向联合财政、生态环境、水利等涉水部门,纵向集合莲都、青田、龙泉、云和、遂昌、松阳等流域内县(市、区),在瓯江全流域推行统筹管理,全面掌握流域上下游交接断面监测、水环境生态等情况,做好符合丽水实际的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方案设计。二是科学补偿引导。补偿基准方面,以更好的流域跨界水质作为补偿基准,将水质、水量水效同步纳入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考评指标体系,补偿基准取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水质水效标准,促进水质稳中向好。补偿方式方面,充分考虑上下游共同利益,综合水质、水量水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补偿方向和补偿资金,推进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鼓励流域上下游地区开展排污权交易和水权交易。补偿标准方面,根据流域生态环境现状、保护治理成本投入、水质改善的收益、下游支付能力、下泄水量保障等因素,综合确定适合丽水实际的每年补偿资金500万的标准,从而更好地体现激励与约束,以补促治。三是争取资金支持。落实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获2023年度省级绿色发展财政奖补资金37.7亿元。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丽水瓯江山水工程20亿元,入选国家“十四五”第一批“山水项目”试点。健全瓯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每年安排3500万元专项用于瓯江流域生态保护建设;2023年,青田县与温州市永嘉县签订全省首个跨市域横向流域生态补偿协议,生态补偿标准由500万元提升至800万元。
(二)促进理念转变,让瓯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有道可依
一是从关注单个要素向全域系统治理转变。通过开展瓯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重点实施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生态保护修复、水生态保护修复、土地保护修复和数字赋能智慧监管等5大类60个子项目,以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和“道法自然、和谐共生”的工作理念,构建“一轴、两翼、三区、四廊、五场景”总体生态格局。二是从单一侧重向保护发展融合推进转变。将丽水瓯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有机结合,与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乡村振兴、诗画瓯江等共同富裕建设平台融合共促,从保护、发展两方面协同发力,实现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改革系统集成、整体协同。三是从工程技术向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转变。根据现状调查、生态问题识别与诊断结果、生态保护修复目标及标准等,分别采取保护保育、自然恢复、辅助再生或生态重建为主的保护修复技术模式,注重微改造、生态化,打破原有混凝土式“硬装甲”。
(三)健全联动机制,让瓯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有范可规
一是构建问题处理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构建联合处理机制,有效解决流域生态保护中的各种矛盾。比如遂昌—松阳交接断面取水口上游有农村污水处理终端,水量少、水质不稳定,在获得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后,我市及时组织两县协调将取水口调整到松阴溪干流中间位置,更加符合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更加科学反映水质实际情况。二是构建联防共治机制。完善流域、区域协作机制,根据质效共抓、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原则,按照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要求,以签协议为契机,上下游两地人民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开展试点情况总结,建立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合力治污机制,实施重大工程项目环评共商、环境污染应急联防,有效开展水源涵养建设、河道清淤疏浚等工程措施,共同推动流域治理和绿色发展。三是构建绩效考核机制。在省对市县水质考核、“绿色指数”等奖惩政策基础上,将上下游县(市、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交接断面水质保持工作纳入市县综合考核、美丽丽水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对上下游地区的流域保护治理工作、补偿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督。出台实施国考断面水质保持方案,各地联防联控不定期对相关国考断面开展调查性和预警式监测。
二、下步举措抓手
一是探索新补偿模式,将瓯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不断推向纵深。在丽水市以及瓯江流域上下游之间率先探索推动生态产品总值(GEP)应用,探索建立以GEP总值为参数,有效体现上下游生态环境系统功能,拟通过全面科学评估上游生态系统对下游生态环境的服务能力,系统优化上下游生态补偿评估指标和服务体系,确定财政转移支付额度、横向生态补偿额度的体制机制。探索跨省、跨市的跨行政区域协作路径,加强与温州等地的联防共治、互利协商。以瓯江全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为重要抓手,强化与温州在全流域、全维度、全过程做好“统筹”、“防治”、“联动”、“补偿”四篇文章。
二是完善补偿指标体系,实现补偿体系的合理化精准化。在现有生态补偿实践基础上,探索更合理的测算方法,补偿额度要基本反映生态价值,综合考虑当地的经济水平与发展的机会成本。建立完善补偿方式动态调整机制,在补偿指标方面,进一步优化补偿指标设置,建立基本反映流域水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的指标体系,对指标权重进行合理分配,加快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根据不同上下游水生态特点,制定实施差异化、特色化的生态补偿制度,更好发挥补偿制度对流域水质的促进作用。
三是拓展生态补偿范畴,建立组合式多元化长效化的补偿机制。积极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产品市场交易、水权交易等与生态保护补偿协同推进的机制。针对上游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按照产业互补、生态共建、发展共享的原则,探索综合运用资金补偿、政策补偿、技术补偿、项目补偿、生态移民与异地开发等形式,加大对上游地区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来实现更大范围的价值补偿,真正激发上游地区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保障生态补偿机制的长效性。不断拓宽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探索设立生态补偿和生态建设专项基金,以基金为平台,发挥资金募集、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公益投资、宣传普及等作用,凝聚社会力量,助力丽水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瓯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市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联系人:蔡秦(生态经济处)
联系电话:2090195 传真:2091088
邮编:323000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