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发改委 >> 建议提案 >> 政协委员提案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19H/2025-41451 文号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5-04-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33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4-18 11:21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张卫英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出的第335号《关于为新能源汽车下乡按下“快进键”的建议》收悉,结合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配建充电设施,消除里程焦虑”的建议

一是布局规划完成迭代升级。自去年7月以来,我市依据浙江省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网点布局规划指南,以县(市、区)域为基本单元,紧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及乡村建设、村庄布局等专项规划,科学编制县级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明确布局规模、建设时序、用地需求和充电容量等,并于今年1月获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正式批复同意,我市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完成迭代升级。2023-2025年,全市新增规划充电枪2053个,其中城区1463个,乡村570个,高速公路20个。到2025年,全市将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枪3800个以上、乡村不少于850个,充电桩乡镇覆盖率将达到75.9%,基本实现充电桩重点乡镇“乡乡全覆盖”。接下来将进一步向乡镇倾斜布点,持续做好规划滚动修编。二是建设推进节奏稳步有序。今年以来,我市各地按照规划桩枪数量、布点位置、城乡布局、快慢充比例发展充电基础设施,坚决防止“大干快上”造成资源闲置,加快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场站、公共停车场、物流基地等重点区块规划建设充电设施,加快在大型村镇、集中安置区、旅游重点村镇等重点区域建设集中充电场站,因地制宜用好乡村广场、文化礼堂等存量空间,推动乡村充电服务能力得到改善。今年,新增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枪已纳入省市民生实事任务,全市计划新增充电枪750个,其中乡村150个。1-5月,全市新增公共充电站52个,新增公共充电枪547个,年度目标完成率72.9%,其中乡村新增公共充电枪87个,年度目标完成率58%,已实现充电桩乡镇覆盖率54.5%,预计到今年年底,可实现充电桩乡镇覆盖率62.8%。2025年计划建成公共充电枪560个,其中城区390个,乡村170个。三是加快新建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根据《丽水市居民住宅小区电气设计技术导则(2023年版)》,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100%预留安装条件,并结合城市有机更新、既有小区改造等工作,考虑居民改造意愿和小区改造条件,因地制宜破解老旧小区“充电难”问题。鼓励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基层创新,探索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物业企业、车位产权方、业主委员会等多方参与的“统建统服”模式,鼓励居民、村民、村集体与充电运营企业合作建立“分时共享”“多车一桩”等“共建共享”机制。

二、关于“完善服务体系,消除用车顾虑”的建议

一是推动新能源汽车促销。聚焦汽车消费热点、围绕“以旧换新”主题,我市推出消费嘉年华巡展活动、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计划全年开展不少于4场。如3月16日至3月18日,在丽水万地广场组织开展2024丽水春季车展,宝马、奔驰、特斯拉、理想、问界、比亚迪等27家品牌参展品牌,现场成交206台,周期成交260余台,60%新增客户下定,500以上新增基盘,拉动消费4000余万元。“五一”期间,在丽水客运西站举办汽车展销会,正式启动汽车“以旧换新”行动,销售汽车636辆,总销售额9206万元,总让利优惠额度1360万元,其中新能源车销售319辆、置换更新车127辆。今年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举办车展活动,并拟在缙云县举办一个场次。考虑到市场情况和车企意愿,目前新能源汽车车展主要集中在市区,后续商务部门将积极引导展销活动进一步下沉,向县城以及乡镇倾斜,2025年计划联动开展汽车消费嘉年华活动、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4场。二是聚焦维护服务品质提升。推动维保中心“联合下沉”共享服务,扩大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覆盖范围,适当增设售后服务网点,并提供充电设施运维、车辆故障救援等配套服务,建设一批集维修保养、充换电等服务功能和业态多元的新能源汽车服务网点,进一步提高新能源汽车用车便利性,本年度计划设立10家新能源汽车维保服务网点,目前已完成6家(市本级4家,莲都区1家,龙泉1家)。当前新能源汽车维保体系仍在完善中,网点的增设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以及未来的发展重点密切相关,目前新增点位均在城区,接下来将有序引导维保服务网点下乡,计划到2025年实现全域不少于30家新能源汽车维保服务网点的目标。三是支持传统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传统汽车维修企业转型升级,引导燃油车维修企业向新能源汽车维修保养领域拓展,促进信息互通,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建立合作机制,共享资源、共同研发,今年已完成4家传统维修企业转型升级新能源汽车维保领域(市本级3家,莲都1家,龙泉1家),下步将继续根据市场情况推动维修企业有效升级。

三、关于“激发消费潜力,优化购车氛围”的建议

一是制定促进消费政策。严格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对购买列入工信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内容新能源乘用车给予补贴1万元。做好省级特色政策宣传,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登记的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置价格10万元及以上(不含税)的新能源乘用车,给予2000元/辆的补助,可与地方汽车补贴政策叠加享受。根据国家及省级文件精神,我市第一时间制定《丽水市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细则》(2024年5月1日开始实施),对新购买新能源汽车(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助1000元/辆,同时在特殊时间段内发放汽车消费券,全力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提高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同时对举办车展和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予以大力支持,最高可达25万元/场。下步,将继续实施相关促消费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二是引导金融服务升级。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推出供应链金融和消费金融产品服务,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今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24〕69号)推动汽车以旧换新,明确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自主确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并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汽车以旧换新等细分场景,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三是扩大公共领域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因地制宜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更新新能源公交车1050辆、出租车1707辆,主城区公交车、全市出租车新能源化比例分别提升到100%和76.8%。下步,将继续做好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化更新工作,本年度计划更新公交车35辆、出租车672辆,目前已分别完成20辆、506辆,完成率分别为57.1%、75.3%。2025年计划更新公交车150辆、出租车21辆。

四、关于“加强宣传引导,提升购车意愿”的建议

一是做好宣传引导。用好各类媒体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比如对《丽水市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丽水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等重要政策做好解读与回应。加强对不同类型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技术、安全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推广。加强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曝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营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的良好氛围。二是做好需求分析。依托消费嘉年华巡展活动、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等,在做好新能源车企市场推广,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力度,举办新能源汽车主体促销活动的同时,现场了解消费者实际需求,对价格、续航里程、空间大小等进行倾向性了解,引导企业销售策略变更以及产品升级方向更加匹配消费者实际需求情况,推动形成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目前我市尚无整车制造企业,有关部门将通过合适的渠道将消费者需求,特别是农村消费者需求反馈至相关车企,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做好政策评估。目前市级层面的《丽水市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细则》为今年新制定政策,执行时间为2024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时间延续性较长,但目前施行时间还较短,还未正式开展政策施行效果评估,待后续政策全面铺开并执行一定体量后,计划开展效果评估,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是否会对政策进行调整,推动消费者购车环境的提升。

当前,新能源汽车发展尚处于起步提升阶段,根据市场发展规律,相关的政策、措施、配套服务等重点仍以满足城镇和公路沿线、旅游景区等需求为主,再逐步向乡村延伸,农村地区与城市相比在新能源汽车消费、销售、服务等环节确实较为薄弱,接下来国家和各级政府将更加重视农村地区的发展。感谢您对新能源汽车下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王迪(综合能源处)

联系电话:2091833    传真:2091088

邮编:323000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