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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508328/2025-41254 文号
组配分类 预算 发布机构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04-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04-02 16:44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

2.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实施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实和管理工作。

3.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指导或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城镇管理基础设施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筑、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建设、管理与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制定全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并监督执行,制定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拟订城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6.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指导实施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指导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执法工作。

7.拟订村镇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

8.制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

9.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

10.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城市雕塑建设等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预算、局属丽水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局属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丽水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局属丽水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丽水市建设工程消防管理中心)、局属丽水市城建档案馆、局属丽水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市住房改革与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局属丽水市园林管理中心、局属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局属丽水市建设技术管理中心、局属丽水市村镇建设和名城管理中心(挂丽水市白蚁防治站牌子)、局属丽水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局属丽水市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丽水市垃圾分类指导中心)单位预算。

二、2025年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99587.20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入预算99587.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0096.65万元,下降44.6%,主要是减少项:局本级本年没有丽水市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项目减少17060.00万元、下属单位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本年专项债券收入减少44900.00万元、下属单位丽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本年专项债收入减少15000.00万元、下属单位丽水市园林管理中心本年专项债收入减少21000.00万元、棚户区改造项目减少5200.00万元、政策性房产交易税费补贴(产业提升)项目减少1326.00万元;增加项: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目增加13300.00万元、江滨商务中心招商引资财政奖补资金项目(产业提升)增加6400.00万元;污水处理服务费及代征手续费(城市管理)增加2000.00万元;城市建设及各类维护项目及其他项目等综合增加2700.00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897.36万元(上年结转32.63万元),占37.1%;政府性基金收入62689.84万元(上年结转13300.57万元),占62.9%。

(三)关于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支出预算99587.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0096.65万元,下降44.6% ,主要减少项:局本级本年没有丽水市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项目支出,减少17060.00万元、下属单位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本年减少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44900.00万元、下属单位丽水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本年没有专项债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15000.00万元、下属单位丽水市园林管理中心本年没有专项债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21000.00万元、棚户区改造项目减少5200.00万元、政策性房产交易税费补贴(产业提升)项目减少1326.00万元;增加项: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目增加13300.00万元、江滨商务中心招商引资财政奖补资金项目(产业提升)增加6400.00万元;污水处理服务费及代征手续费(城市管理)增加2000.00万元;城市建设及各类维护项目及其他项目等综合增加2700.0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0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2.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4672.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4.06万元、其他支出940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50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188.38万元,占6.2%;日常公用支出896.81万元,占0.9%;项目支出92502.01万元,占92.9%。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9587.2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6897.36万元、政府性基金62689.8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0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2.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4672.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4.06万元、其他支出940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500.00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897.3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5581.03万元,下降29.7%,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丽水市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项目减少17060.00万元;市政道路等建设项目减少5610.00万元;政策性房产交易税费补贴(产业提升)项目减少1326.00万元;江滨商务中心招商引资财政奖补资金项目(产业提升)增加6400.00万元;污水处理服务费及代征手续费(城市管理)增加2000.0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08万元,占0.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22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37万元,占1.5%;卫生健康支出482.02万元,占1.3%;城乡社区支出34882.62万元,占94.5%;住房保障支出624.06万元,占1.7%。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其他档案事务支出(项)310.08万元,主要用于市城建档案馆运行与维护。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32.22万元,主要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45.43万元,主要本部门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2.71万元,主要本部门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48.22万元,主要本部门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86.7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95.3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695.7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运行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2.00万元,主要用于局行政机关房租等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局行政机关物业费。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60.0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城乡建设与公共服务综合管理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50.0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公用行业的桥梁燃气垃圾等监管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411.10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丽水市建设技术管理中心、丽水市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丽水市垃圾分类指导中心)等单位运行及人员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26.00万元,主要用于规划经费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3180.33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丽水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丽水市园林管理中心、丽水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单位运行及人员支出、市政(节水)维护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300.00万元,主要用于园林绿地维护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5677.47万元,主要用于江滨商务中心招商引资财政奖补资金项目(产业提升)、政策性房产交易税费补贴(产业提升)、污水处理服务费及代征手续费(城市管理)等项目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配租型住房保障(项)524.06万元,主要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租金补助经费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100.00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存量房交易服务系统项目、住房管理经费及不动产登记费支出。

(六)关于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85.19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6188.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896.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2689.8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4499.92万元,下降50.7%,主要是下属单位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本年减少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44900.00万元;下属单位丽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本年没有专项债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15000.00万元;下属单位丽水市园林管理中心本年没有专项债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21000.00万元;棚户区改造减少5200.00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增加13300.00万元、其他城市建设及各类维护费等项目综合增加830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49789.84万元,占79.4%;其他支出9400.00万元,占15.0%;债务还本支出3500.00万元,占5.6%。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6789.27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及相关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250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路灯电费和维护费。

(3)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7200.00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13300.57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区排水管网及配套工程(专项基建)建设支出。

(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5100.00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联城等区块排水管网及配套建设工程(专项基建)建设。

(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4300.00万元,主要用丽水市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支出。

(7)债务还本支出(类)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还本支出(项)3500.00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的到期还本支出。

(八)关于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16万元,增长25.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因公出国(境)预算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年初部门预算中。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0万元,增长4.2%。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基层单位、业务联系单位来调研指导、工作业务联系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为促进建设领域经济发展,业务联系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7.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86万元,增长3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6.86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8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丽水市园林管理中心计划更新购置公务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局属丽水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9.2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60万元,增长0.2%,主要是机关单位在职人数相比上年增加5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77.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763.0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5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92502.01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其他档案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市城建档案馆运行与维护。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指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本部门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本部门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本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部门行政单位基本运行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局行政机关房租等日常管理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用于局行政机关物业费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用于住房城乡建设与公共服务综合管理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指用于市政公用行业(桥梁、燃气、垃圾等)监管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下属单位(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造价管理站等)运行及人员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用于城乡规划相关经费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用于市政设施、园林管理、节水维护等公共设施运维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用于园林绿地维护等环境卫生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用于招商引资奖补、房产交易税费补贴、污水处理服务费等专项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配租型住房保障(项):指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租金补助经费。  

29.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指用于存量房交易系统建设、住房管理经费及不动产登记费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用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指用于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费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指用于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及建设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指用于排水管网及配套工程建设(专项基建)支出。  

3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用于排水管网建设工程专项债券支出。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用于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支出。  

36.债务还本支出(类)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还本支出(项):指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债务到期还本支出。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民生项目情况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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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市容环境卫生指导中心(丽水市垃圾分类指导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