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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960337R/2025-41491 文号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5-0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71号提案公开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7 10:14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红十字会:

根据政协丽水市委员会统一安排,张宁等委员提出的第271号《建议加强小区医疗急救能力建设》的提案被列为公开办理提案。提案由市卫生健康委主办,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红十字会会办。为确保提案顺利办结,根据提案公开办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立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凡(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章晓斌(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丁硕科(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吴新立(市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舒荟荟(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成员:朱映归(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

陈燕飞(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

毛炳林(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处长)

汤延武(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处长)

胡晓荣(市建设局房产处副处长)

周罗平(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委,毛炳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4月)。

1.建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红十字会组成的提案公开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卫生健康委主任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2.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市政协提案公开办理工作要求,征求会办单位意见,拟定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市政协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

3.公开提案内容,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丽水日报》、源新闻上公开提案内容,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二)调查推进阶段(5-6月)。

1.调研座谈公开征求意见。围绕“完善小区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主题,组织专项实地调研,掌握情况,拓宽思路;召开由市政协领分管领导、提案委、提案人、会办单位、属地辖区小区代表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2.认真研究明确措施。承办单位根据提案建议、会办单位意见、调研、座谈会和社会征集收集的意见建议以及有关全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资料,结合在小区配置AED的省民生实事项目,逐条梳理我市目前小区医疗急救能力建设现状、建章立制情况及下一步落实的具体举措。

3.修改完善初步答复。主办单位拟定提案答复初稿,送会办单位、提案人充分沟通和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提案办理答复初稿,并建议适时召开面商会。

(三)正式答复阶段(7月)。

1.录制《委员视点》。邀请提案人、主会办单位负责人聊聊提案建议、办理情况,吸纳社会各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提案办理落到实处、办出实效。

2.做好汇报整理汇编。向市政协领导汇报提案调研、公开征求意见、“三见面”协商会方案和提案办理进展,并整理形成《提案办理资料汇编》。

3.召开面商会正式答复。召开提案“三见面”协商办和会办单位、督办领导、提案人、属地辖区小区相关代表面对面协商,沟通研究共商办理措施。根据面商会综合意见,进一步完善办理意见,拟文件答复提案者,并提交提案系统和向社会公开。

(四)贯彻落实阶段(8月至年底)。

根据提案办理答复意见,主办、会办单位共同努力,落实办理措施,促进我市小区医疗急救能力持续提升,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卫生健重点内容,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人员认真办”工作机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进度,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密切协调配合。建立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创新沟通方式,共商解决办法。加强与提案人沟通联系,准确把握提案人要求建议,广泛征集社会意见建议,实现提案精准全面办理。

(三)注重工作实效。通过深入调研、走访座谈、交流研讨、公开征询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切实抓好提案办理,提升我市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推动我市小区医疗急救能力再上新台阶。

联系人:毛炳林,电话:2091294;江则勇,电话:2091290。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