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250066390924XG/2025-41274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预算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5-04-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丽水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等2家事业单位编制规定的通知》(丽编办〔2020〕34号),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市级机关公务用车“一张网”(调度)平台的建设、管理和公务车辆的集中管理、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实时监控、报废更新处置等工作。
2.承担市级机关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调研用车、专项用车、远程用车等一般公务用车的统一调度、派遣服务、成本结算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市级重大会议、重要公务活动的车辆保障工作。
3.承担权属纳入本中心车辆的GPS监管、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指导日常管理以及市本级公车平台上所有车辆GPS数据管理。
4.负责本中心驾驶员的管理教育、业务培训、检查考核和勤务保障。
5.完成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车服中心”),是所属于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车服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下设办公室、调度科、车管科三个职能科室,车管科下设三个驾驶分队。
二、2025年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1691.63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1691.6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3.02万元,增长1.38%,主要是2024年2月新招聘了9名驾驶员,增加了人员经费。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1.63万元,占100.0%。
(三)关于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1691.6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3.02万元,增长1.38%,主要是2024年2月新招聘了9名驾驶员,增加了人员经费。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0.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34.00万元,占55.2%;日常公用支出637.63万元,占37.7%;项目支出120.00万元,占7.1%。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91.6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691.6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0.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3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91.6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3.02万元,增长1.38%,主要是2024年2月新招聘了9名驾驶员,增加了人员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0.48万元,占9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2万元,占1.1%;卫生健康支出11.43万元,占0.7%。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20万元,主要用于更新公务用车。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540.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社保及其它交通费用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失业保险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1.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的支出。
(六)关于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71.63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934.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637.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根据表06)
(七)关于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6.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万元,下降11.6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因公出国(境)预算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年初部门预算中。年度执行中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同意后,所需指标按实追加。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3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兄弟县(市)交流学习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6.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减少14万元,下降11.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06.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4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万元,下降11.67%,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把过紧日子要求体现在行动上、工作成效上,减少了车辆购置数量和金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28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08辆、老干部服务用车2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20.0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它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应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险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应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享受离休人员待遇和医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