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664896E/2025-41285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预算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市本级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市本级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市本级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市本级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市本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市本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市本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市本级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市本级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市本级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市本级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接收安置、服务管理等事
务性工作。负责接收符合市本级安置条件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退休退职无军籍职工、军队退休文职人员等军队离休退休人员及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等。
2.负责军队离休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组织建设、待遇核
对落实、档案管理、社会化养老、日常管理等工作。
3.负责军队离休退休人员安置经费和服务经费管理工
作。
4.负责组织开展市本级及全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文体活动、公益活动、荣誉疗养、培训等。
5.协助做好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军休机构建设、军休政策制定等课题研究、媒体宣传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6.协助做好全市军休大学建设,负责牵头搭建全市军休
人员学习平台等工作。
7.协助指导全市军休机构开展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军休机构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8.协助做好全市自主择业干部和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9.完成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为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无内设机构。
二、2025年丽水市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66.29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66.29万元,比上年收入执行数增加44.45万元,增长203.5%,主要是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为2024年新设立单位,7月份新进人员1名,2024年人员经费从7月份开始执行,无项目经费,2025年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29万元,占100%。
(三)关于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66.29万元,比上年支出执行数增加44.45万元,增长203.5%,主要是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为2024年新设立单位,7月份新进人员1名,2024年人员经费从7月份开始执行,无项目经费,2025年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1.95万元,占78.4%;日常公用支出4.34万元,占6.5%;项目支出10万元,占15.1%。
(四)关于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2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6.2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5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4.45万元,增长203.5%,主要是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为2024年新设立单位,7月份新进人员1名,2024年人员经费从7月份开始执行,无项目经费,2025年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64万元,占96.0%;卫生健康支出2.65万元,占4.0%。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77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38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59.08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41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65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六)关于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关于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万元,增长1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因公出国(境)预算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年初部门预算中。年度执行中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同意后,所需指标按实追加。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接待各级公务来访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2024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本年度增加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丽水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施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施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标准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