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664896E/2025-41286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预算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军休服务管理处)、双拥工作处(安置优抚处、褒扬纪念处)。
二、2025年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825.99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825.99万元,比上年收入执行数增加87.69万元,增长11.9%,主要是安置费用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5.9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占100.0%。
(三)关于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825.99万元,比上年支出执行数增加87.69万元,增长11.9%,主要是安置费用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1.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9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23.99万元,占51.3%;日常公用支出78.25万元,占9.5%;项目支出323.74万元,占39.2%。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25.9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825.9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1.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96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5.9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7.69万元,增长11.9%,主要是安置费用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1.03万元,占95.8%;卫生健康支出34.96万元,占4.2%。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4.69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35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项)454.09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280.79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楼房租、物业费、浙丽老兵共富综合平台运维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4.12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4.96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六)关于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2.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3.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78.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80万元,同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2025年因公出国(境)预算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年初部门预算中。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同意因公出国(境)的,所需指标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8万元,同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项公务活动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8.25万元,比上年收入执行数减少1.7万元,减少2.1%。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323.74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施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施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标准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