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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674939Y/2025-41635 文号
组配分类 办理情况 发布机构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5-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5-05-15 16:36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相关要求,现对我局2024年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我局共办理建议提案2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4件(其中主办7件、会办7件);政协提案10件(其中主办2件、会办8件),均及时按要求完成了办理工作。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完毕,代表、委员满意率100%。5月10日前会办意见全部转交给主办单位,7月10日前主办件完成答复,并按要求上传至建议提案办理系统,同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批评。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落实办理责任。针对当前我局人手少,建议提案办理任务重的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了研究交办,印发《丽水市医保局关于做好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根据我局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处室和办结时限。在建议提案的办理过程中,局主要领导带头领办,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分管领导亲自参与,分别赴莲都、缙云、景宁等地与代表、委员进行交流、沟通,通过实地考察、座谈协商、专题调研等方式,对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落实,确保了办理质量和效果。 

(二)注重面商,强化沟通协调。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执行“三个规范、两个强化”办理工作要求,做好办理前、办理中和办理后的沟通工作,强化调研力度。我们对提案建议所涉及的政策和实际情况,都认真进行了调查研究,形成初步的答复意见,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与代表委员进行电话和面商,按照“先沟通后办理”,“先沟通后答复”的要求,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到办前联系、办中协商、办后回访,确保了“事事沟通”、“件件面商”。 力求通过办理一件建议提案,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个方面工作,突出办理实效。严格法规政策口径,狠抓工作落实,力争办理工作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不断推动业务工作的良性发展。

(三)规范要求,提高办理质量。加强督导,办理过程中,我们主动与各有关部门做好协商、沟通,同时做好局内有关处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在质量上,认真对待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水平,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在落实上。针对答复中的具体措施,跟踪问效,确保落实,不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完善答复程序,按时办结答复。在办理建议提案的过程中,认真组织各处室负责人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促指导,做到答复意见内容实,汇报情况依据实,整改措施督办实。每一件建议提案的答复意见在报主要领导签发前,分管局领导都要逐件审阅,严格把关,限时办结,让代表、委员满意。

(四)积极主动,注重工作实效。市人大莲都区代表团代表提出“浙丽保”等惠民保在票据上打印为“其他”类报销,造成群众无法直观知晓“浙丽保”报销信息。我们向省局反映该问题后,省财政和省医保发文将惠民保信息统一在“其他”类下标明为“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该调整有助于群众了解商业补充保险待遇支付情况,但仍有部分群众不理解商业补充保险即为“浙丽保”。为更好地保障群众待遇知情权,我们布置市域内医疗机构进行程序改造,在发票上明确标注“浙丽保”报销信息,目前该项工作已经落实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建议提案办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作为医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虚心接受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积极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良好建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努力整改、不断完善,不断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和医保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