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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助残先进个人——单岚
时间:2025-05-27 11: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残联组织宣传与维权部

单岚197110月出生,浙江绍兴人,19918月参加工作,群众,大学学历,现丽水市财政一级主任科员

丽水-单岚.jpg

工作务实有成效。1991年毕业于浙江财政学校。先后在乡镇基层财税所、区财税局等岗位任职十余年,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在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工作多年,本职业务精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善于应对复杂问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赢得服务的部门单位较认可。思想素质较好,政治站位较高,能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战略任务,深入践行“丽水之干”。牢固树立“财为政服务”理念,认真落实零基预算等财政重点工作,切实加强与残联等部门联动,推动“最多跑一次”、财政电子化票据以及预算一体化系统等改革工作在助残领域的落地实施。先后荣获优秀公务员记三等功一次、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情况报告工作先进个人;浙江省烈士褒扬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入选浙江省政府采购专家库成员及政府培养的全市养老行业精英人才

财政保障有力度。以打造现代社区建设、浙有众扶、浙里康养、善行浙江、暖心服务五张“金名片”为目标,结合丽水实际,切实做好财政保障工作。十四五期间,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持续稳步加大对“残疾人社会保障项目的资金的支持,每年安排250万以上,增长27.5%。现岗位对口残联、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都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关键环节,业务涵盖众多民生实事与弱势群体福利保障,且有范围广、文件多、情况复杂的特点。对此,积极研究学习新社会保障体系顶层设计,配合主管部门完善保障制度,取得较好成效。围绕助残工作,积极加强财政相关业务的研究,深入排查并解决业务堵点、难点问题。面对残疾人之家建设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在深入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省级试点背景下,研究政策、创新突破,围绕前移助残服务保障关口,鼓励景宁县率先在全省推行残疾人跨县庇护服务,探索“小县优助”新模式。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养老、托幼、助残等民生福祉问题部署,积极与市残联等部门协同,制定“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相关民生保障制度,加大财政再分配力度,强化互助共济功能,为底层困难群体提供更坚实保障,有力推进共同富裕进程。

助残服务有温度。与市残联密切配合,持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确保残疾人在共同富裕道路上不掉队。大力推进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障和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助残民生实事任务,落实残疾人教育就业培训保障、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奖励等政策。助推动丽水市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中心提升项目按时开工;有力推进落实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保障残联康复医院推进基本康复全覆盖,以及“残疾人之家”正常运营和评估奖励经费。积极统筹安排市级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残疾人运动、省残联定点的残疾人运动田径训练基地建设及对获奖残疾运动员嘉奖等工作。助力市残联较好完成全省残疾人工作23项重要任务指标,其中21项指标提前超额完成紧扣省、市公共服务七优享要求,保障提前超额完成新增残疾人就业、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三项弱有众扶专项工作。支持残联建设并落成了全市两级辅助性就业项目调配中心,管理模式联动市区18家残疾人之家,辐射周边约100家残疾人之家在全省率先推行辅具适配全额补助,补助对象扩面至全市所有持证残疾人,全市辅具适配服务8193人次,辅具适配率74.24‰,位列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