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7679903292/2025-41944 | 文号 | 丽综执函〔2025〕41号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市商务局:
根据办理工作方案,市综合执法局就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7号建议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在地摊经济(外摆经济)政策方面。一是以《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关于“县(市、区)、镇人民政府可以在不影响群众生活、交通通行以及市容环境卫生的情形下,确定特定区域和时间、摊位数量、经营种类,允许经营者临时经营。临时性经营场所的设立,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为准则,与属地街道(乡镇)及相关单位因地制宜的开展城区摊贩的疏导工作,确保地摊经济有序发展。二是出台《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服务外摆经济工作指引》,对万地商圈、银泰商圈、西城商圈、金汇商圈、百货大楼等重点商圈及临街商铺的外摆商业活动进行规范指导,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摆经济有序发展。
二、在地摊疏导点位的设置方面。始终按照“便民惠民,分类设置”的方针在丽水城区范围内开展疏导点位的设置,目前设置的疏导点位有便民早餐疏导点、自产自销果蔬疏导点、夜市疏导点等三大类。便民早餐疏导点设置在括苍路、大众路、寿尔福路、灯塔街、解放街、西站路等街道不影响群众生活、交通通行以及市容环境卫生的区域,目前城区共设置约60个便民早餐亭。自产自销果蔬疏导点设置有寿尔福路莲都小学南侧疏导点、寿元街长运花苑北出口西侧疏导点、北苑路水木清华苑疏导点、城东路纳爱斯广场疏导点、囿山路培红幼儿园疏导点、好溪路蔚蓝水岸东门疏导点等16个服务城区周边群众自产自销水果、蔬菜销售的疏导点。夜市疏导点有继光街夜市、城西里夜市等,其中:继光街夜市涉及服装、衣帽、鞋子、饰品、手机贴膜、玩具、花卉等经营品类,约有夜市经营户200余家;城西里夜市的经营品类为小吃美食,约有经营户100余家。
三、在地摊经济服务管理方面。始终坚持“疏堵结合,有序管理”的原则,一方面对疏导点的经营者(摊贩)进行常态化的指导管理,如:要求早餐亭的经营者定期进行个人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要求夜市经营者做好摊位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确保疏导点位的经营者(摊贩)规范、文明经营;另一方面对疏导点位之外的摊贩进行严管严控,教育与处罚双管齐下,确保城区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另外,根据《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服务外摆经济工作指引》的工作要求,对城区重点商圈及临街商铺的外摆商业活动进行了常态化指导,在外摆时间、外摆区域及环境卫生标准等方面对商家逐一进行具体规范,确保商业繁荣、市容有序。
谨请代向郭叶挺代表表示感谢!
联系人: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岩泉执法队 吴方荣
联系电话:0578-2159321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20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丽综执函〔2025〕41号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01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