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7679903292/2025-41949 | 文号 | 丽综执函〔2025〕49号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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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理工作方案,我局就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3号建议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对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电力设施保护区的巡视力度,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制止并责令改正,重点治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违章施工等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电力设施保护氛围。加大《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以及应当承担的社会义务,提高社会公众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联系人:黄美君(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2781225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20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丽综执函〔2025〕49号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19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