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0月1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市残联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及时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领会巡察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2024年11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认领责任,深入查摆问题。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党组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设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四张清单”,针对巡察反馈的17个问题,制定70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在制定方案和整改落实过程中,主动加强对上沟通汇报,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切实加强内部督导落实,主要负责人多次召集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召开整改落实情况分析会,听取落实情况汇报。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17个,已完成整改15个、正在整改2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7人,建立完善制度13项,挽回经济损失12.53万元。
一、关于“干事创业劲头不足,与‘三个第一者’(当好残疾人的第一知情者、第一代言者、第一维护者)要求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增强争先进位意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争先进位意识”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严格落实“三大工程”任务清单,建立月工作例会机制。印发《丽水市残联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丽水市残联康复医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激发工作积极性。市残联康复医院创新开设暑期特色日托班、半日托班,新增融合班,增设室外运动、中医特色疗法等康复训练新项目,转变康复训练模式。2024年7月,市残联康复医院组建医教专技团队推行医教联合会诊模式,目前共开展86例;医院进一步完善家院沟通反馈机制,家长满意率98.49%。
二是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关爱残疾人不够到边到底”问题进行剖析。开展全市残疾人来信来访“回头看”活动,梳理出信访件37件,并分类处理。完成辅具中心场地改造,接入“浙江省智慧助残系统”,推进辅具适配工作。印发《关于落实<浙江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提升辅具适配公益性服务水平。
三是激发残疾人自强自立内生动力。2024年组织残疾人先进典型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构活动7次,宣传优秀典型人物20人,发布残疾人自强风采、社会助残类信息83篇。组织残疾人青少年参加省级体育赛事,累计斩获10金24银15铜。组织全市残疾人之家开展残疾人“嘉年华”活动预选赛。指导六大专门协会开展活动33次,丰富残疾人的精神生活。制定市残联专门协会与村(社区)残协联系共建活动方案,为24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开展助残服务。
二、关于“履行残疾人服务保障职能不够到位,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还存在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水平。加强7-18周岁残疾儿童辅具适配、心理咨询等服务,2024年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率98.57%。开工建设市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并完成第一阶段改造任务。优化康复场所的功能布局,改造提升功能性服务场所,更新康复环境设施,切实满足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需求,为陪训家长提供舒适的休憩环境。
二是拓展多元化残疾人就业渠道。印发《关于做好丽水市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开发的通知》,设立公益性岗位46个。引入北京如常集团等机构,建成莲都、松阳等县级辅助性就业产品调配中心,提供“研、培、供、销”一条龙辅助性就业服务。丰富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方式,2024年举办培训班50期,培训1933人次。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丽水市残疾人帮扶性就业工作的通知》,2024年帮扶性就业1131人。组织召开市级单位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推进会,协同推进市直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三是提升残疾人托养机构服务能力水平。放宽托养人员入托年龄上限,提高入托率,2024年全市残疾人托养机构入住率从31.9%提高至57.86%。开展助残服务能力提升行动,2024年开展护理人员培训13次,针对性开设康复课程413节。2024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结合“精康融合”行动,为92名残疾人制定康复计划,为65名精神残疾人提供精神医疗。
三、关于“内控机制不够完善,一些重点工作、重点环节存在较大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审核。对2018年至2021年69家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开展“回头看”,对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有关要求,2022年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统一由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残联负责对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审核。目前,已对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审核严格实行“两岗制”。组织开展涉残资金发放审核风险排查,梳理出8类项目、10个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17条。
二是加大涉残资金发放监管力度。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2022年各县(市、区)不符合条件残疾人违规享受“两项补贴”问题进行深刻剖析。积极与民政部门沟通对接,进一步规范审核享受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的相关信息。
三是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与使用效率。将24个闲置的培训学员宿舍纳入市残联康复医院提升改造项目,全部调整为儿童康复服务用房。对闲置资产、设备进行核实,并分类处置。对机关和下属单位资产开展全面排查,机关及下属各单位资产均账账相符。
四、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所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机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其他班子成员深刻剖析“一岗双责”履责情况。制定印发《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丽水市残联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规范开展干部谈心谈话,加强干部队伍管理。
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全面摸排廉政风险点。制定印发《市残联走访慰问残疾人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市残联康复医院多支付保费事件进行复盘,督促保险公司退还多收保费并上缴国库。市残联康复医院制定印发采购管理制度,并对2024年1万元以上的13项采购事项进行自查。
三是转变队伍工作作风。对2017年委托某公司举办残疾人雕篆培训班事项开展“回头看”,对经办人及负责人予以谈话提醒。严格执行《丽水市本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竞赛奖励办法》,规范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制定印发《丽水市本级无障碍体验监督办法(试行)》,对9个重要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情况进行“回头看”。修订印发《丽水市残联走访慰问残疾人制度》,进一步规范走访慰问残疾人工作。
五、关于“选人用人、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第一党支部召开会议,对两名预备党员转正未通过事项进行深刻剖析复盘。举办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水平。2024年5月,市残联团支部完成换届工作。
二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市残联党组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在党组会议题讨论前,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每月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每季度开展交流研讨。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通报本单位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按规定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例会,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六、关于“‘上一轮巡察反弹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审核。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目前,已对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审核将严格实行“两岗制”,并在审核完成后将审核情况向班子会汇报,切实强化风险防控。
二是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对2017-2023年以来机关及下属单位选人用人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健全单位的个人人事档案22卷(38人次)。制定印发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干部选任纪实材料的收集与归档。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关于开展市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通知》,提升业务能力。
下一步,市残联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持续发力,抓实后续整改任务。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还需一定时间整改的任务,继续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主动开展回头看,对已经完成阶段性整改的任务,持续跟踪、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复发。二是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教育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三是巩固提升成果,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在管标治本的问题上更加注重治本,在惩防并举的问题上更加注重预防,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2056908;邮寄地址: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7楼711办公室。
中共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