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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在全省率先启动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及抵押 一本产权证“贷”活一江“生态水”
时间:2025-06-27 10:4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日报

6月25日,全省首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在景宁颁发,标志着取水权作为不动产用益物权实现了统一登记,具备了进入市场进行交易、抵押、融资的法定凭证。

当天,峡桥电站取得这本不动产权证后,一并办理了取水权抵押登记,顺利从景宁农商银行获得800万元授信。据了解,这也是全省落地的首笔取水权不动产融资抵押贷款。

长期以来,取水权作为一项重要的财产权益,其确权、流转、担保融资等环节存在诸多难题,价值难以有效显化。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副局长杨悠悠认为,景宁作为试点在全省率先启动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及抵押,意味着沉睡的水资源权益被真正“唤醒”,有效推动水资源“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

峡桥电站是一座拥有20多年历史的水力发电站,年取水量达2255万立方米,年平均发电量400万千瓦时。电站负责人杨峰激动地说,这本证书不仅保障了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合法权益,还让水资源变成了水资产,有效拓宽了融资渠道,为绿色升级改造提供了有力支撑。

地处六江之源的丽水,境内水资源总量191亿立方米,稳居全省第一。全市共有798座小水电站,曾被水利部授予“中国水电第一市”称号。这些水电站平均寿命超过20年,迫切需要绿色转型和智能化改造提升。然而,由于大部分小水电站股权复杂,加上缺少不动产权证,难以确权进行抵押融资,缺乏稳定的改造资金来源,普遍存在“企业不敢贷,银行不敢放”的现象。

如何盘活宝贵的取用水资源权益,拓宽水电企业融资渠道,是深化水资源市场化改革的一道关键命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朱道伟表示,景宁此次将取水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和抵押融资范畴,不仅是一笔生态账,更是一笔经济账。既激活了水资源“无形”的生态资源价值,又通过融资杠杆激发企业绿色转型的积极性,强化水资源的管理和使用,倒逼企业形成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的良性循环。

接下来,我市将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健全取水权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产权制度,切实保障取水权人合法权益。同时,明确取水权物权抵押价值、融资期限等,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提升水电企业运营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