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第七批丽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丽文广旅体〔2025〕33 号)文件精神,各县(市、区)文旅部门推荐申报代表性传承人共计111位。经专家评审,确定94位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5天,自2025年7月15日至7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艺术处(非遗处)
通讯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寿尔福北路6号
邮政编码:323000
联系电话:0578-2311979
附件:第七批丽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docx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