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082/2025-43805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陈巍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丽水市民生实事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政府统筹,制定科学可行的三年行动计划”的建议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围绕全市山区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提出的“片区整合、固定做强、流动提质、群众有感”的总体要求,聚焦破解当前养老服务领域存在的卡点堵点问题,锚定争创全国山区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验区的改革目标,通过专题调研、专题讨论、部门走访、书面征求、征询专家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全面总结提炼我市各地探索经验,形成《丽水市山区农村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行动方案(2025—2027年)》及重点任务清单,近期将呈报市政府审议并印发。方案将居家养老服务一体谋划、一体推动落实,其中包括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等改革内容。当前上级明确要求做好各类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工作,从严控制设立领导小组等议事机构,按要求民政部门保留了老龄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老龄和养老领域各类重点难点问题。
二、关于“严格落实设施配建要求,有效破解空间瓶颈问题”的建议
根据《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计划年底前修订完善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用房操作管理办法,将积极采纳吸收该建议内容,重点明确其产权和使用权归属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统筹功能布局和指导运行管理。按照全域统筹、分类谋划的原则,整体推进住宅小区养老服务用房的功能布局和使用管理,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推动完整社区建设。同时,加强《〈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试行)》宣传落实,加大对违规占用、挪用养老服务设施行为的整治力度。
三、关于“健全服务保障与监督考核机制,提升服务质”的建议
资金保障方面,近年来,我市在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补助的同时,加大地方财政配套投入,市、县两级均修订出台养老服务资金补助管理办法,将居家养老服务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明确全市各级福彩公益金60%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为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加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按财政相关规定不得任意设立专项基金,因此,目前设立市级居家养老服务专项基金尚无政策依据支持。监督考核方面,从2015年以来,我市每年均将居家养老服务重点任务指标纳入当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如连续多年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目前全市累计建成1532个村级照料中心和180个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基本实现镇村两级全覆盖。下步,持续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申请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着力提升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陈豪杰(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2090990
传真:2091576
邮编:323000
丽水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