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32j/2025-43846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毛丽伟代表、任卫忠代表、李昌平代表、陈后金代表、柳建东代表、雷卫东代表、雷建光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189号建议《关于建立以中医药服务量为基础的医疗机构财政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医疗卫生领域工作,关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加大对中医药投入的倾斜支持,完善财政补偿机制,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为进一步做好本建议的办理,我局积极会同市卫健、医保部门在5月份开展了调研,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接下来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对中医药事业发展倾斜支持。一直以来我市党委、政府对中医药事业发展高度重视和支持,“十四五”期间,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投入6.81亿元,年均增长24.36%,高于同期卫生健康财政支出增长水平;基本建设投入资金9.24亿元,重点推动县级中医医院新(扩、改)建。我们将一如既往的支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探索建立基于中医药处方量的财政补偿机制。经与省级部门多次对接,并充分调研周边地市情况,拟在市级中医院试行基于中医药处方量的财政补偿机制,初步考虑围绕中医门诊处方、中医非药物治疗、中医住院等方面给予激励支持,激发医院积极性。政策拟在2026年从市级中医院先行试点,根据试点情况做进一步完善,并适时面向全市推广。
三是完善DRG点数付费中的中医倾斜政策。2021年以来,市医保局落实省级政策要求,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在我市完善DRG点数付费支付政策,将中医医疗机构中治率与医保支付挂钩,落实DRG中医细分组方案,提高病组支付标准,支持中医优势学科、中医优势病种发展。2025年1月1日起,又新增了肱骨骨折、面神经炎、肛裂等10个中医分组,所有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病例均可以纳入中医分组,给予支付政策倾斜。
感谢您对医疗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汤延武
联系电话:0578-2669282
丽水市财政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