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民政局 >> 建议提案 >> 政协委员提案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2082/2025-43867 文号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丽水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7-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22 11:17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民政局

郑建世、范庆伟、钟晓芳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探索新模式打造养老新样本的建议》《关于推进现代化社区建设提升社区养老质效的建议》《关于创新养老模式 推动银发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你们聚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具有十分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因你们提案均聚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政协将你们提案作为同类合并件,交由市民政局牵头答复办理。经研究,并会商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现统一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市立足山区实际,围绕发展路径探索、服务模式创新、政策机制创建等,积极探索符合山区实际、具有山区特色的养老路径,持续打造“浙丽长寿 山区颐养”区域养老品牌,得到了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充分认可,2024年先后入选了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全国社区智慧助老先行先试城市、全国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景宁县)。

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加强医养结合服务。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周边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设立巡回医疗点、开展家庭医师签约等不同的形式为养老机构及周边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22家,累计建成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178个,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建立签约合作关系737对,惠及192540名老年人。二是完善山区养老政策体系。相继出台《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丽水市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实施办法》《丽水市山区养老管家队伍建设工作指引》《丽水市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工作指引》《丽水市村社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评估与补贴工作指引》等政策文件,初步形成“一部立法三大类政策”为核心的丽水山区养老服务政策支持体系。三是加强养老人才培养。全国首创养老行业精英人才专修班,开设养老政策研究、运营管理和护理服务等班次,开展为期两年的系统专业培训;全省首创养老护理员职称评定机制,将一线养老护理员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管理,并打破护理员考证培训在年龄、身份、户籍和考试形式等方面限制。近两年全市养老护理员新增人数及高护理员占比均位居全省前列。四是积极谋划推进康养产业。整合全国“中国长寿之乡”资源,牵头成立长寿之乡绿色发展区域合作联席会议。制定实施《航空新时代丽水旅居康养发展六件事》,探索建立“木玩+康养”融合发展新模式,编制《云和老年益智产业园推荐木制玩具产品分类图册》,推动老年木玩规范化发展。依托全省康养博览会,组织举办“浙丽长寿 山区颐养”丽水山区养老暨康养产业推介会和全省老年木玩邀请赛,推介丽水康养产业资源优势及康养产业发展成果。

但正如你们所提到的,我市山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比如养老设施布局不平衡、养老服务供给不够充分、养老产业发展较为滞后等。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提案中提出的建议,聚焦破解当前养老服务领域存在堵点卡点问题,通过构建“三级网络”、开展“三项行动”、打造“三大模式”,创新“浙丽长寿·山区颐养”特色养老服务改革路径,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更合理、服务供给更多元、社会参与更广泛。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聚焦人口向县城、中心镇、重点村等集聚的趋势要求,围绕失能失智、高龄空巢、低龄活力等三类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全面落实“服务跟着老人走的理念”,优化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县级层面,建强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推动落实特困人员县域“一院供养”或采取“总院+分院”运行模式实现乡镇敬老院由县级民政部门直管,打造民生服务综合体;镇街层面,在中心镇、组团乡镇等区域推进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打造资源统筹、供需对接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医教养联合体,更好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老年教育、医疗健康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村社层面,根据常住老年人数量、需求等,将村(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分类设置为养老服务站或养老服务互助点,解决部分村级养老照料中心资源闲置、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同时,全面推行养老服务设施片区连锁运营模式,原则上将各县域养老分为2-3个片区,按照“第三方专业机构+若干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模式,推动养老服务阵地长效运营和家门口养老服务有效覆盖。联合规划、建设等部门抓紧完善住宅小区养老服务配建用房操作管理办法,整体推进住宅小区养老服务用房的功能布局和使用管理。

二是打造三种养老服务模式。聚焦山区养老服务可及性差、成本高、难以持续等问题,创新“组团+流动+上门”全链条服务体系,实现山区养老从“阵地活动”向“流动巡回”的根本转变。打造“流动便民共富车”服务模式。加大流动便民共富车服务供给。拓展服务范围、优化服务线路、增加服务频次,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并逐步延伸至自然村;优化老年助餐服务供给。在山区农村重点推广中心食堂集中配送餐模式,探索“加双筷子”邻里互助新模式;在主城区积极推进社区食堂建设,鼓励社会餐饮企业专业运营,面向全体市民开放,对常住老年人给予相应就餐优惠。打造“公益助老集市”服务模式。聚焦山区老年人高频需求,整合县域各类社会组织、公益慈善资源,结合传统农村赶集活动,有计划、组团式开展爱心义剪、免费拍照、健康义诊等系列公益助老活动。打造“山区养老管家”服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管家纳入村(社区)助老公益性岗位,探索推进村级民生服务领域“多岗”合一;制定发布《养老管家服务与管理规范》市级地方标准,进一步完善山区养老管家长效闭环机制,推动山区养老管家规范发展,更好为山区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生活照料、紧急救援等上门服务。

三是开展三项互助养老行动。立足山区农村实际,探索成本低、可复制、可落地的山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机制,实现养老不离乡土、不离乡邻、不离乡音、不离乡愁。开展“原居安养”行动。发挥村集体主导作用,利用整村搬迁、下山脱贫等政策和农村闲置资源新建老年公寓,引导偏远村高龄空巢老年人适度集中居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等通过自愿有偿、统一租赁、农户委托等方式,由村集体整合村民闲置农房,免费或低偿提供困难老年人居住;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统筹,利用辖区内空余的养老床位,为有需要的偏远山村老年人提供搬迁安置床位。开展“互助养老”行动。建立全市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机制,让低龄老年人结对帮扶高龄、失能老年人,满足老年人人际交往和互助服务需求;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实现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发展;迭代“跨代共居”模式,依托养老服务机构,整合社会公益资源,打造“老少同住”“老幼共融”“老老互助”等互助养老多元场景。推进“劳养共富”行动。大力发展康养旅居产业,谋划一批康养旅居和老年研学精品线路,打造老年木玩、摄影等一批精品赛事活动,支持本地连锁养老机构开展跨城异地养老项目,发行“丽水文旅一卡通”老年卡;拓展老年人就业增收渠道,引导用人单位开发“适老化”就业岗位;支持发展特色种养殖、民宿、农家乐等传统特色产业,丰富农村共富工坊、益智工坊、来料加工、开心农场等老年人劳动就业场景。

四是加强三类政策机制保障。加强要素保障。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保障机制;严格按照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落实用地保障,政府闲置房产优先无偿或低偿用于养老服务,积极争取养老领域超长期国债“两重两新”项目;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慈善信托、社会捐赠等方式,引导社会慈善力量积极参与开展养老服务。加强人才培育。进一步加大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养老机构安全专员、康养服务人员等养老人才培养和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市级人才政策支持范围;配足配强各级养老服务工作力量,探索整合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人员力量,共同推进养老事业发展;深入实施养老人才培养制度,探索在职业院校开展养老服务类专业公费培养试点。强化督促指导。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联动检查机制,完善养老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机制;将山区农村养老服务改革纳入山区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重点任务;将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协同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

感谢你们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陈豪杰(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处)

联系电话:2090990   传真:2091576

邮编:323000

丽水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