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丽水市开展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7月31日,督察动员会在丽水市召开,督察组组长周维亮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丽水市委书记吴舜泽作动员讲话,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楼志坚主持。
周维亮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系统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辟了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202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时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领导,继续发挥督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压实各地区各部门抓好美丽中国建设的政治责任。
周维亮强调,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是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的有力抓手,是推动各地践行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省委和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牢牵住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强化大局意识,保持严的基调,敢于动真碰硬,持续发现问题,认真解决问题,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督察组和丽水市要加强协同配合,共同做好谈话交流、走访问询、下沉督察等工作;推进边督边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坚决杜绝“一刀切”行为;严格督察纪律,确保督察客观公正。
吴舜泽表示,省委督察组专程到丽水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丽水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对丽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好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必将起到有力的鞭策和促进作用。全市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把支持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找准问题、看到差距、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自觉主动将协调配合、信访交办、服务保障、纪律执行落到实处,精准精细、优质高效地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要不折不扣抓好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推动标本兼治、深化成果运用,努力实现高水平保护、高品质环境、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
督察组副组长李宏庆及督察组全体成员,丽水市党政有关领导同志参加会议。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同志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列席。
根据安排,省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7月31日进驻丽水市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进驻期间(2025年7月31日—8月19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8-2860593,专门邮政信箱:A042。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30—17∶3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丽水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