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00L/2025-44172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陈彩芬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170号建议《关于加大农村公路提升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村公路是覆盖范围最广、服务人口最多、公益性最强的交通基础设施,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也是保障农村地区加快发展的必备条件。您提出的有关建议对开展“四好农村路”提升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一、全力推进实施“四好农村路”2.0版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农村公路路网建设,“十四五”以来,全市已完成农村公路新改建3275公里,实现了百人以上自然村等级公路100%通达。2025年2月市府办印发《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助力山区公共服务跨山统筹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计划到2030年,全市投资151亿元,实施“四好农村路”新改建工程3365公里、养护工程4521公里,其中新改建项目193个涉及全市127个乡镇(街道)。如缙云县正积极谋划实施溶江乡至胡源乡公路、双溪口至大源公路、东方至新碧公路等多条重要县道项目,计划总里程20公里,总投资18.5亿元,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缙云县域交通区域网络的运行效率,有效解决县域区域间联通不畅的问题。
二、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市、县两级交通部门积极通过各种方式争取项目建设资金,一是县级财政通过申请一般债、专项债等形式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积极探索多元化筹措途径缓解资金压力。二是积极向上级争取补助资金,2021年7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浙交〔2021〕77号),明确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向山区县倾斜,我市各县(市、区)均已享受优惠政策,新改建项目(四级公路)可按照40万/公里或建安费的60%争取上级补助。“十四五”以来,全市“四好农村路”新改建工程已累计收到上级补助资金25.8亿元。下一步,市、县两级交通部门将继续做好向上级争取补助资金的工作,保障农村公路建设需求。
三、多部门努力破解用地难题
多年来,市级交通运输部门积极向上级争取用地指标,但现有土地政策下农村公路用地保障仍较困难。对此,2022年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林业局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防火巡护道与农村公路共同建设的通知》(浙林防〔2022〕68号)文件,积极打破农村公路建设使用林地瓶颈,采用路林共建合作模式,将符合《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标准》(LY/T 5007-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和《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1-2019)等规范的项目纳入防火巡护道和农村公路共建计划。由林业部门先行谋划建设项目并完成林业用地审批,再由交通部门按照农村公路标准建设,建成后两部门共同组织验收并纳入公路数据库管理,有效解决农村公路建设用地指标。同时,我市也在积极研究永临合作模式的应用,将高速公路、国省道建设时期的施工便道提升改造后纳入农村公路网,进一步提升改善全市路网结构。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陈效 丽水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1515782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