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848572H/2025-44241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李光耀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153号建议《关于加快制定<丽水市乡村规划区内违法建筑处置细则>的建议》收悉。您在建议中提出的乡村规划区内违法建筑处置相关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建设性,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研究制定文件,强化管控机制。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实现国土空间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细化对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情形,我局代拟了《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违反乡村规划违法建设应当拆除处置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内已明确应当拆除的几种情形,现已于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已于2024年6月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矿产类、测绘类、规划类)》,我市参照省厅裁量基准执行。
二是夯实组织保障,凝聚各方力量。今年4月30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整合设立浙江省违法建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违建别墅)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目前,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发文设立由18家单位作为成员的丽水市违法建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违建别墅)治理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具体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承担。联席会议从建立部门管理责任落实机制、防控治理工作调度机制、违法问题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机制三方面,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
三是充实执法力量,强化执法监管。从2023年开始,我局在市委编办指导和支持下,会同莲都区政府,积极推进执法人员下沉和执法事项下赋。2024年8月,市府办印发了《关于修改<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市与莲都区、丽水开发区在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方面有关事权划分的意见>的通知》,明确将莲都区(丽水经开区除外)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和自然资源督察工作以委托的方式交由莲都区政府统一行使,具体由市自然资源局莲都分局在莲都区政府领导下履行。随后,我局与莲都区政府经过多次对接、商议,于2025年4月25日与莲都区政府签订了《委托书》及《备忘录》,在关于人员配置的问题上,双方均同意共同确定首批3名干部实质性参与莲都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等工作,其余3名干部待市自然资源服务中心新进人员入编后进行补充。目前,首批3名干部和7名编外协管员已实质性下沉莲都区自然资源执法队参与执法工作。今年5月,我局已向市委编办请示,恳请市委编办在此次自然资源执法体制改革中予以考虑,增加3名人员编制,专职从事于丽水市违法建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违建别墅)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是加强宣传警示,增强法治意识。我局借助开展高质量大讲堂,通过“处长讲政策”“专家来授课”等方式,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宣传,今年以来已开展高质量大讲堂宣讲活动2次。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开展了3场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主题科普、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校园活动,针对青少年群体进行自然资源普法宣传。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机制文件。《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违反乡村规划违法建设应当拆除处置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30日,下步将充分吸收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发文,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实现国土空间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规范乡村建设秩序提供具体依据。谋划出台《丽水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并将《丽水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列为2025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同时,为强化违法建筑治理工作,谋划制订《关于推进违法建筑常态化治理的实施意见》,通过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违法建筑防控体系,形成多方监管合力。
二是进一步构建“天巡+地查”执法巡查网络。执法人员下沉后,积极构建市、县、乡三级和部门协同执法机制,落实基层自然资源所开展违法线索核查、案件查处等相关工作。创新和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方式,着力提升自然资源执法信息化水平和数字化应用能力。综合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对重点区域实施全天候实时监控,逐步实现全域可视、分类可查,实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坚决遏制新增违法问题。
三是进一步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利用4.22世界地球日等时间节点采取多种方式向群众普及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并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通过“以案释法”,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积极效果,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继续做深做优“处长讲政策”普法品牌。下半年计划开展一线干部自然资源专题宣讲活动,并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交流探讨,提升基层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金滔慧(丽水市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8-2668206 传真:0578-266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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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