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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26-1010612796 文号 丽政办发〔2026〕25号
组配分类 市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府办(市政府研究室)
成文日期 2026-07-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推进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7 09:47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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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推进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26—2028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推进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26—2028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生态产品地标化,地标产品产业化”发展思路,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探索形成一条以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山区共同富裕的新路径。结合丽水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6年底,实现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追溯率达到90%,地理标志产业科技成果转化10项以上,分别推出丽水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产品(服务)“地标宴”“地标游”“地标礼”各9个(条)以上,组织企业参加“地标展”9场以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体达300家以上,力争打造百亿级地理标志全产业链1条、十亿级以上地理标志全产业链7条,带动就业超40万人次,惠及农户超1万家。

到2028年底,力争培育一批具有全国知名度、丽水辨识度的“地标宴”“地标游”“地标礼”等产品(服务),实现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追溯率达到95%,使用主体累计突破400家,地理标志全产业链产值突破500亿元,带动就业超50万人次,惠及农户超1.5万家,将丽水打造成为全国地理标志赋能生态价值转化、助力乡村振兴的综合改革样板。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地理标志数字化赋能行动。

1.加大数字赋能,构建监测网络。建设数字化农业工厂(基地),通过“天眼守望”智控监测,构建覆盖地理标志产品核心产区的“天—空—地”立体化监测网络,建立生态环境适宜性分析模型,强化地理标志数据知识产权的确权和运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健全追溯系统,规范流程管控。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赋予产品追溯码,实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的闭环管理。推动企业建立内部追溯体系,与公共平台数据互联,形成政府监管、企业管理、消费者监督三方联动的可信追溯生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实施教科人一体化赋能行动。

3.强化招才引智,加大技能培训。以“双招双引”为抓手,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深化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地理标志相关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建实训基地,开展农业技术人才培训,提升种植养殖企业技术人员专业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4.推进科研合作,促进成果转化。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推动相关企业与科研院所深化产学研合作,共建研发中心,定向开发高附加值精深加工产品。设立地理标志领域的科技项目,推动绿色生产、保鲜储运等环节的技术升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林科院、丽水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5.加强种质保护,提升种苗质量。设立种质资源库(圃),实施原种保纯与提纯复壮工程。联合科研院所开展育种攻关,选育优良新品种。开展特色品质研究,构建指纹图谱与风味物质数据库。建设种苗繁育共富工坊,通过“工坊统一育苗、新农人技术指导、农户订单种植”模式,推动优质种苗技术扩散。(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农林科院)

(三)实施地理标志农文旅融合行动。

6.挖掘历史典故,注入文化内涵。深挖地理标志产品文化内涵,整合发布地理标志宣传纪录视频,讲好品牌故事。建设地理标志主题博物馆、展示馆,将地理标志主题展示融入公共文化空间,打造集宣传教育、品牌展示、游客接待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空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

7.开发地标产品,构建地标IP。科学组合地理标志产品,打造分类分层的丽水“地标礼”系列礼盒。开发地理标志相关文创衍生品,推动“文化符号+产品创意”融合,构建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与市场影响力的“地标创”文旅IP。(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产投集团)

8.打造地标美食,促进餐饮升级。与餐饮行业协会合作,以丽水特色地理标志产品及其加工品为核心食材,开发并推广兼具风味特色与文化底蕴的丽水“地标宴”。创新“地标+特色小吃”推广模式,推出多元化便捷套餐,推动地理标志美食消费普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9.设计精品线路,推动三产融合。梳理全市地理标志旅游资源,制作丽水地理标志地图。通过“地标+民宿”“地标+美食”等模式,将地理标志产品产地、加工企业、文化展馆、生态景观、美丽乡村等资源串联成线,打造“一县一主题”“一品一线路”的精品“地标游”线路。(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实施地理标志标准品牌建设行动。

10.完善标准体系,提升产品品质。开展地理标志全产业链标准化提升工程,构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四级体系。开展地理标志产品的标准化制定工作,推动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开展绿色食品认证工作。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加大地理标志产品重点环节抽检力度,健全品质管控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11.加强品牌建设,实施动态管理。完善丽水地理标志品牌指导站建设,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包装设计,加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力度。构建“区域公用品牌+地理标志+企业子品牌”的品牌矩阵,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及区域公用品牌的使用管理办法,定期开展规范提质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投集团)

12.创新品牌传播,提升品牌影响。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宣传矩阵,线上通过短视频、图文资讯等形式展现地理标志产品的独特品质与文化内涵,线下组织企业参与地理标志专场品鉴与推介活动,持续扩大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

(五)实施地理标志主体培育行动。

13.打造优质基地,构建联动机制。打造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构建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生产基地为依托、乡土工坊为特色、广大农户深度参与的“企业+基地+工坊+农户”联动发展机制,统一生产标准、技术指导,统筹品牌经营,提升产业组织化程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林业局)

14.培育创新主体,打造产业集群。引进地理标志相关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培育地理标志领域的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依托“就在浙丽 想创就创”共富服务社,助力推动地理标志产业创新创业。推动地理标志相关企业入园集聚,规划培育具有地理标志的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促进中心、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六)实施地理标志产供销联合行动。

15.建设展销中心,推动山海协作。探索地理标志产品直达“丽水商超”的直供机制,建设地理标志产品展销中心,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地标展”,打造线上旗舰店和多功能直播间。依托山海协作机制,在宁波、湖州、嘉兴等地设立展销窗口,搭建线上销售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农投集团、市产投集团)

16.打造购物场所,促进以旅带销。推动地理标志产品进景区,指导各地谋划建设景区购物场所,甄选优质地理标志产品进驻。深化与旅行社、在线旅游平台等渠道合作,将购物场所纳入精品旅游线路,推动游客流量转化为产品销量。(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17.建设高效物流,实现快速直达。加快推进县级公共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合理布局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打造乡镇客货邮融合线路,着力构建高效现代化物流保障体系。引导骨干供应链企业协同发展,开辟从产地到终端市场的稳定快捷运输通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

(七)实施地理标志保护提升行动。

18.打通监管壁垒,构建防护网络。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保护与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开展“雷霆”系列专项整治和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地理标志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伪造或者擅自使用地理标志的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19.加大培育力度,强化信用监管。建立地理标志动态培育库,推动更多具有丽水特色的优质农产品加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名录。严格落实地理标志信用监管,依法推进地理标志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营造“地标产品讲信用、信用赋能强地标”的良好生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

(八)实施地理标志国际化发展行动。

20.拓展国际市场,推动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去”。构建“跨境电商+产业带”融合发展体系,加快发展跨境冷链、精深加工与公共海外仓。依托青田县华侨优势与中欧地理标志互认基础,推动更多地理标志产品列入《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互认互保清单。打造地理标志运营中心,积极推动地理标志产品参加海外展会,实现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与国际接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丽水海关)

21.加强合作交流,实现地理标志产品“引进来”。高标准建设中欧地理标志产品展销中心与科普基地,深化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推动中欧地理标志产业信用信息互认互通,优化通关、检验检疫等流程。开展专题推介、品鉴体验等交流活动,深化产业合作与互学互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丽水海关)

三、组织保障

充分发挥丽水市质量标准和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为产业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引导企业加大品牌培育、科技创新、市场拓展等关键环节投入,优化土地要素保障,强化知识产权金融赋能。探索推进地理标志地方立法,统筹制定扶持政策,健全地理标志全链条管理体系。

附件:1.2026年丽水市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清单(市级各单位)

   2.2026年丽水市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清单(各县〔市、区〕)


附件1

2026年丽水市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清单(市级各单位)

专项行动

序号

重点任务

指标体系

工作举措及时间进度

责任单位(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

分管

领导

处室

负责人

完成

时限

地理标志数字化赋能行动

1

建设数字化农业工厂(基地)

打造数字化农业工厂(基地)2个以上。

1—3月,摸排各县(市、区)基地申报意向;
4—10月,开展农业工厂(基地)数字化改造;
11—12月,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要求组织申报。

市农业农村局

蒋  浩

林国文

12月底前

2

依托“天眼守望”,对地理标志产品核心产区进行动态监测

形成地理标志产品核心产区监测报告;登记地理标志数据知识产权10件以上。

1—4月,与“天眼守望”项目技术团队进行对接;
5—6月,明确地理标志产品种植范围;
7—10月,开展动态监测,收集数据并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
11—12月,完成监测报告;累计登记地理标志数据知识产权10件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数据局

赵伟杰

张  平

12月底前

3

推广地理标志产品追溯系统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追溯率达到90%。

1—3月,梳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体清单;
4—10月,组织地理标志企业应用追溯系统,指导企业开展产品信息录入与数据对接,持续拓宽“浙农码”“浙食链”等数字化监管平台在地理标志企业的覆盖面与应用场景;
11—12月,评估追溯系统覆盖率,确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追溯率达到90%。

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赵伟杰

张  平

12月底前

教科人一体化赋能行动

4

强化招才引智,加大技能培训

下派农业领域科技特派员20名以上;建立农业实训基地9个以上;开展农业技术人员培训1000人次以上。

1—12月,打造农业实训基地,累计建立农业实训基地9个以上;累计开展农业技术人员培训1000人次以上;
11—12月,开展新一轮市派产业团队科技特派员轮换,选派农业领域科技特派员20名以上;

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沈一峰

李上春

12月底前

5

推进科研合作,促进成果转化

地理标志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10家以上;建设创新平台2个以上;立项科技计划项目(含绿色食品关键技术集成项目)10个以上;推动科技成果转化10个以上。

1—4月,征集产学研和科技项目需求,对接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
5—12月,建设地理标志领域创新平台2个以上;
6—12月,编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开展项目评审立项工作,立项科技计划项目(含绿色食品关键技术集成项目)10个以上;
1—12月,常态化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累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10个以上。

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林科院、丽水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王  成

叶君美

12月底前

6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

建设丽水地理标志种质资源库,推进丽水优质资源保护。

1—3月,制定本年度种质资源库(圃)运维计划;
4—12月,开展种质资源库(圃)建设运维等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农林科院

王永伟

陈  超

12月底前

地理标志农文旅融合行动

7

挖掘历史典故,注入文化内涵

发布地理标志主题纪录(宣传)片5部以上;打造线上线下地理标志综合文化空间(展示馆、博物馆等)5个以上。

1—3月,根据地理标志综合文化空间要求,从现有的博物馆(乡村博物馆)中筛选出符合地理标志的综合文化空间;
4—9月,根据空间布局要求确定地理标志综合文化空间点位,打造地理标志综合文化空间5个以上;
1—12月,深挖地理标志文化内涵,发布地理标志主题纪录(宣传)片5部以上。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

徐来来

马根深

12月底前

8

开发地理标志产品

打造丽水“地标礼”9个以上;开发地理标志主题文创产品100个以上。

1—3月,梳理地理标志产品资源,筛选“地标礼”备选产品;
4—6月,科学组合地理标志产品,打造首批丽水“地标礼”;

4—12月,发动文旅企业开发地理标志主题文创产品,开发地理标志主题文创产品100个以上;累计打造丽水“地标礼”9个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体局

赵伟杰

张  平

12月底前

9

开发“地标宴”

开发并推广丽水“地标宴”9个以上。

1—3月,面向全市筛选丽水“地标宴”备选名单,制定工作指引,明确“地标宴”选用食材、烹饪技艺、文化体现等要求;
4—6月,联合餐饮协会,结合地方饮食习俗创新菜品研发,发布首批丽水“地标宴”菜单;
7—12月,累计发布丽水“地标宴”9个以上,开展“地标宴”推广活动,推动印象西城・七子楼“处宴”等常态化驻场演出场景应用。

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赵伟杰

张  平

12月底前

10

设计精品线路,推动三产融合

打造精品“地标游”线路9条以上;助推“地标游”全域旅游人数增速≥8%。

1—3月,摸底全市涉及地理标志元素旅游资源;
4—5月,召集各县(市、区)文旅部门及旅行社开展座谈会,将地理标志相关景点纳入旅游设计线路;
6月底前,发布首批丽水“地标游”线路;
7—12月,累计发布丽水“地标游”线路9条以上;开展丽水“地标游”宣传推广,推动“地标游”全域旅游人数增速≥8%。

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

谢小燕

徐斌开

12月底前

地理标志标准品牌建设行动

11

开展全产业链品质提升工程

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转化成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标准制定工作;开展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农业生产主体10家以上;新增绿色食品认证35个以上;开展地理标志产品抽检或风险监测300批次以上。

1—3月,动员各县(市、区)启动农产品地理标志转化成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标准制定工作,开展绿色食品申报意向调查,制定申报工作计划;

4—12月,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标准制定工作;开展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农业生产主体10家以上;根据计划开展绿色食品申报指导与流程跟踪推进,新增绿色食品认证35个以上;
1—12月,常态化开展地理标志产品抽检工作,累计开展地理标志产品抽检或风险监测300批次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赵伟杰

张  平

12月底前

12

加强品牌建设,实施动态管理

开发设计地理标志产品包装9个以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体300家以上;建立健全区域公用品牌及36个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准入与监管办法。

1—3月,启动地理标志产品包装设计工作,理清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体清单;
4—6月,建立健全区域公用品牌及36个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准入与监管办法,明确使用规范;
6—12月,推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体申报与审核,实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动态监测,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体累计突破300家;完成地理标志产品包装开发设计9个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投集团

赵伟杰

张  平

12月底前

13

创新品牌传播,提升品牌影响力

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地理标志品牌推广活动18场以上。

1—4月,制定地理标志品牌推广活动工作计划,明确线上线下活动安排;
5—11月,在金华、丽水、温州、衢州等地及重点客源地、通航城市开展品牌推介,组织企业参与推广活动,并同步开展线上推广;
12月底前,累计开展地理标志品牌推广活动18场以上,评估品牌传播效果,梳理典型案例,开展二次宣传。

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

赵伟杰

张  平

12月底前

地理标志主体培育行动

14

创建优质基地

组织申报长三角地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1个以上;建立“企业+基地+工坊+农户”联动协同发展机制。

1—3月,摸底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4—10月,改造基地,准备材料申报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1个以上;建立“企业+基地+工坊+农户”联动协同发展机制;
12月底前,完成创建任务。

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林业局

董王军

黄  昀

12月底前

15

培育创新主体

累计培育地理标志相关产业的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30家以上;“就在浙丽 想创就创”共富服务社累计开展创业培训1万人次以上。

1—3月,组织开展2026年第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开展创业培训
1—5月,开展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排摸走访,建立地理标志创新主体培育库;
4—6月,组织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7—9月,组织开展2026年第二批专精特新企业申报;
7—11月,开展多批次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12月底前,累计培育地理标志相关产业的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30家以上;累计开展创业培训1万人次以上。

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吴军勇

杨青青

12月底前

16

打造产业集群

引进地理标志精深加工企业5家以上;规划建设具有地理标志特色的产业园区1个以上。

1—3月,调研摸底全市地理标志产业集聚的产业园区;
4—12月,开展招商引资,引进地理标志精深加工企业5家以上,规划建设具有地理标志特色产业园1个以上;

市促进中心、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应刚秋

叶蕾波

12月底前

地理标志产供销联合行动

17

推动地理标志产品进商超

地理标志产品进驻丽水商超18个以上。

1—6月,持续完善地理标志产品入丽水商超信息库,推动地理标志产品入驻丽水好礼选品中心;
7—12月,组织丽水商超经营主体在丽水好礼选品中心开展资源对接活动,推进地理标志产品进入丽水商超18个以上。

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产投集团

叶海明

吴  飞

12月底前

18

推动地理标志产品进展会

组织企业参加展销对接活动9场以上;建设地理标志品牌展销中心1个以上。

1—3月,对接掌握2026年各类展会计划;
4—5月,完成丽水好礼展销中心地理标志产品展销窗口建设;
4—12月,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销对接活动9场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农投集团、市产投集团

赵伟杰

张  平

12月底前

19

推动地理标志产品进网络

布局地理标志产品线上旗舰店;开展地理标志产品直播营销18场以上;地理标志产品线上销售额突破1亿元。

1—3月,开展放心消费嘉年华活动,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直播营销活动18场以上;
4—9月,开展直播和网店经营主体培训班,打造绿色直播间;
1—12月,持续开展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系列活动,通过线上旗舰店、电商主播等推广销售地理标志产品,实现地理标志产品线上销售额突破1亿元。

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投集团、市产投集团

叶海明

吴  飞

12月底前

20

推动山海协作

在宁波、湖州、嘉兴等地设立山海协作展销窗口或搭建线上销售平台;实现地理标志产品销售额800万元以上。

1—4月,走访山海协作结对城市,初步建立对接机制;
5—6月,搭建山海协作展销窗口或线上销售平台,打通销售渠道;
7—12月,开展消费帮扶活动,全年带动地理标志产品销售额800万元以上。

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叶  芳

雷艳芳

12月底前

21

推动地理标志产品进景区

地理标志产品进驻景区旅游购物场所50个以上。

1—3月,完成全市景区旅游购物场所调研摸底;
4—5月,结合景区运营实际,筛选适宜入驻景区的地理标志产品;
6—12月,稳步推动地理标志产品进景区落地展销50个以上。

市文广旅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蔡  伟

王  豪

12月底前

22

建设高效物流网络

加快推进2个县级公共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开工建设。

1—6月,开展土石方清运和场地平整;
7—12月,项目进行地基建设。

市邮政管理局

陈建平

黄燕明

12月底前

建设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2个以上。

1—3月,制定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计划;
4—10月,推进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
11—12月,完成2个以上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任务。

市农业农村局

蒋  浩

商银权

12月底前

打造乡镇客货邮融合线路4条以上。

1—3月,制定乡镇客货邮融合线路建设计划;
4—10月,指导各县(市、区)建设乡镇客货邮融合线路;
11—12月,完成4条以上乡镇客货邮融合线路创建任务。

市交通运输局

石小军

陈  锴

12月底前

地理标志保护提升行动

23

构建保护网络

定期召开联席会;组织开展“雷霆”系列专项整治和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10次以上。

1—3月,制定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计划;
4—5月,召开知识产权保护部门联席会议;
6—12月,强化行刑衔接与部门协作,加大对制售假冒地理标志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全年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通过以案释法、入企走访等方式,提升企业和公众的地理标志保护意识。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赵伟杰

张  平

12月底前

24

加大培育力度

建立丽水市地理标志动态培育库;申报地理标志1个以上。

1—3月,摸排各县(市、区)地理标志培育情况,建立地理标志动态培育库;
4—9月,指导各县(市、区)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个以上;
10—12月,跟踪申报进度,总结培育成效。

市市场监管局

赵伟杰

张  平

12月底前

25

强化信用监管

打造“信用+地理标志”应用场景;依法推进地理标志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

1—3月,开展调研制订“信用+地理标志产业”融合赋能工程实施方案;
2—6月,选取1—2个地理标志产品,归集地理标志市场主体信用数据,构建信用画像和信用档案;
7—9月,制订地理标志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
10—12月,打造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场景,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拓展激励场景,创新金融信贷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

饶庆勤

赖立富

12月底前

实施地理标志国际化发展行动

26

推动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去”

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推动跨境电商销售额进一步提升;打造省级地理标志运营中心1家以上;建立《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互认互保产品培育库;实现地理标志产品出口额3亿元以上。

1—3月,开展全域调研摸排,梳理地理标志产品出口、跨境电商主体清单,建立《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互认互保产品培育库;
4—5月,推进省级中欧地理标志运营中心申报,完成资质获批认定;
6—9月,开展产品出海和跨境电商专题培训,提升企业出海能力;
1—12月,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实现地理标志产品出口额3亿元以上。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丽水海关

叶海明

吴  飞

12月底前

27

实现地理标志产品“引进来”

高标准建设中欧地理标志产品展销中心与科普基地;深化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开展中欧地理标志交流活动2场以上。

1—3月,调研欧洲地理标志产品相关情况,筛选和引进欧洲地理标志产品;
4—6月,深化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推动中欧地理标志产业信用信息互通互认;
7—11月,高标准建设中欧地理标志产品展销中心,完善展示和销售设施;
12月,评估地理标志“引进来”效果,完善运营机制;
1—12月,组织开展中欧地理标志交流活动2场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丽水海关

赵伟杰

张  平

12月底前

附件2

2026年丽水市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

重点任务清单(各县〔市、区〕)

序号

重点任务

指标体系

工作举措及时间进度

责任

单位

完成时限

1

1.建设处州白莲产业化项目;
2.加强丽水枇杷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加工衍生系列产品;
3.推进地理标志与文旅融合发展。

1.推动处州白莲加工工艺提质升级,建成荷叶加工生产线1条以上,推广种植处州白莲500亩以上,新引进白莲新品种3个以上;制定处州白莲团体标准;
2.建成丽水枇杷种质资源圃,引进枇杷新品种3个以上,推出枇杷系列新产品5款以上;
3.开发打造“地标游”线路1条以上。

1—3月,引进3个枇杷新品种和3个白莲新品种;完成纳爱斯荷叶生产线设备购置;
4—5月,完成500亩处州白莲种植;
6月底前,建成丽水枇杷种质资源圃,建成荷叶加工生产线1条以上,发布“地标游”线路1条以上;
7月,引进处州白莲加工新工艺设备;
8—10月,完成5款枇杷系列新产品研发;
11月,完成处州白莲团体标准制定。

莲都区

11月底前

2

1.加强龙泉青瓷标准体系建设;
2.推动龙泉灵芝、龙泉黑木耳等特色产业产学研融合;
3.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
4.推进地理标志文旅融合。

1.制定发布《地理标志产品 龙泉青瓷》团体标准,组织龙泉青瓷专用标志申报与使用专项培训1场以上;
2.推出龙泉灵芝、龙泉黑木耳地理标志精深加工产品1款以上;
3.组织地理标志企业参加展会5场以上;
4.开发打造“地标游”线路1条以上。

1—6月,出台《地理标志产品 龙泉青瓷》团体标准;
9月底前,组织龙泉青瓷专用标志申报与使用专项培训1场以上,发布“地标游”线路1条以上;
12月底前,联合湘湖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定向研发1款高附加值精深加工产品;

1—12月,组织地理标志企业参展中国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广交会、茶博会等各类展示、展销活动5场以上。

龙泉市

12月底前

3

1.建设浙江中欧地理标志运营中心;
2.推进地理标志文旅融合;
3.强化地理标志执法保护,推进青田田鱼小作坊规范生产、合规上市。

1.完成中欧地理标志运营中心调研摸底,完善整体建设方案,争取获得省市场监管局批准;
2.升级中欧地理标志精品旅游线路,引进优质欧盟地理标志产品,在青田侨博会集中展示青田地理标志产品;
3.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执法2次以上,开展规范经营培训指导2次以上。

1—5月,形成《浙江中欧地理标志运营中心调研工作报告》;
6—8月,细化中欧地理标志运营中心建设方案,报青田县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9—11月,开展地理标志经营主体及干部专业服务能力培训,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共同参与保障平台建设工作;
1—12月,每半年开展1次地理标志专项执法检查及规范经营培训,常态化走访进口产品重点经营户,积极引进优质欧盟地理标志产品,依托青田侨博会平台,集中展示展销青田地理标志产品。

青田县

12月底前

4

1.建立云和雪梨地理标志核心区生态环境监测机制;
2.开发云和雪梨系列高附加值精深加工产品;
3.推进地理标志文旅融合。

1.依托“天眼守望”系统对云和雪梨核心产区进行生态环境监测;
2.开发云和雪梨系列即食食品、功能食品、美妆原料等精深加工高附加值产品;
3.开发打造“地标游”线路1条以上。

1—10月,明确云和雪梨种植范围,建立地理标志核心区环境质量标准,开展水、土壤、大气环境等实时监测;

11—12月,形成云和雪梨核心产区生态适宜性监测报告;
1—12月,与浙大研究院开展合作,完成雪梨饮品、即食产品、美妆产品研发与上市;
1—12月,开发并运行云和雪梨地理标志旅游线路,将产地、博物馆、民宿等资源串联成线,吸引游客1万人次以上。

云和县

12月底前

5

1.创成庆元香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
2.深化“平台+产业”双向赋能行动;
3.推进地理标志文旅融合。

1.完成庆元香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验收;
2.举办地理标志产供销活动1场以上;
3.开发打造“地标游”线路1条以上、“地标礼”2个以上、“地标宴”1个以上。

1—3月,开展达人助农、直播销售等地理标志产供销活动1场以上;
4—6月,发布庆元“地标游”线路1条以上、“地标礼”2个以上、“地标宴”1个以上,持续开展宣传推广;
1—12月,对照《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筹建验收指标》,落实好台账资料、点位核验、路线核验等迎检准备工作,确保2026年国家地理标志示范区顺利通过验收。

庆元县

12月底前

6

1.缙云菜干种植基地开展环境监测;
2.建立健全缙云麻鸭追溯系统;
3.制修订缙云黄花菜团体标准;
4.推进地理标志文旅融合。

1.缙云菜干种植基地环境监测准确率≥90%;
2.实现缙云麻鸭追溯码全覆盖生产环节;
3.完成缙云黄花菜团体标准技术内容编写;
4.开发打造“地标游”线路2条以上。

1—6月,缙云菜干种植基地安装智能监测管控设备,开展基地动态监测;
7月,验证环境监测准确率,确保环境监测准确率≥90%;
1—10月,深化“浙食链”系统在缙云麻鸭加工企业的推广应用,实现生产环节追溯码全覆盖;
11月底前,发布“地标游”线路2条以上;
12月底前,完成缙云黄花菜团体标准核心技术内容文稿1篇。

缙云县

12月底前

7

1.推动遂昌菊米地理标志产业提升;
2.推进遂昌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建设;
3.推进地理标志文旅融合。

1.推进遂昌菊米地理标志产业提升创新项目,专用标志使用主体新增10%以上;
2.制定遂昌龙谷茶、遂昌土蜂蜜、遂昌三叶青、遂昌菊米地理标志团体标准;
3.迭代升级遂昌非遗馆、遂昌竹炭博物馆等地理标志板块设置,开发打造“地标游”路线1条以上。

1月,组织召开地理标志团体标准立项论证会;
2—3月,制定遂昌非遗馆、遂昌竹炭博物馆地理标志板块提升方案,召开团体标准启动会暨专题研讨会,迭代完善遂昌菊米产业提升项目建设方案;
4—5月,组织开展遂昌菊米产业提升项目合作招标,完成团体标准意见征求工作;
6月,召开团体标准评审会并完成标准技术审查,完成2个场馆地理标志专题板块设计与落地安装,发布遂昌竹炭地理标志特色旅游线路;

7—9月,发布团体标准并组织培训;
10—11月,完成遂昌菊米产业提升项目建设;
12月,开展遂昌菊米产业提升项目验收绩效评估,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体新增10%以上。

遂昌县

12月底前

8

1.全面提升松阳茶叶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水平;
2.深化“平台+产业”双向赋能行动;
3.推进地理标志文旅融合。

1.新增松阳香茶、松阳银猴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体10家以上,建成山下阳茶叶共富中心,联合开展地理标志产品网络直播销售2场以上,培育线上电商企业4家以上;
2.建成全品类地理标志茶叶线上茶播基地1家以上,举办地理标志产品产供销对接活动1场以上;
3.开发打造“地标游”路线1条以上。

1—9月,策划组织地理标志产品产供销活动1场以上,开展达人助农、直播销售等线上推广活动,完成地理标志产品网络直播销售2场以上;
1—11月,开展松阳香茶等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体许可备案工作,新增使用主体10家以上;
12月底前,制定发布“地标游”线路并开展宣传推广,建成山下阳茶叶共富中心,线上茶播基地正式运行。

松阳县

12月底前

9

1.开展惠明茶地理标志标准、检测、质量三大体系建设及保护机制专项研究;
2.加强景宁泡笋地理标志保护;
3.打造惠明茶现代茶产业园区;
4.推进地理标志文旅融合。

1.制定惠明茶特征性指标评价指引;
2.制定发布《地理标志产品 景宁泡笋》团体标准,新增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体1家以上;
3.开展惠明茶创业园招商入园工作,推进惠明茶博物馆建设;
4.打造并发布“地标礼”“地标宴”各1个以上。

1—3月,出台《地理标志产品 景宁泡笋》团体标准;
4—6月,发布景宁“地标礼”“地标宴”各1个以上;
4—12月,研究惠明茶特色香味成分检测方法,制定惠明茶特征性指标评价指引,开展景宁泡笋专用标志使用主体许可备案,新增专用标志使用主体1家以上;
1—12月,引导龙头企业、科研机构、专业合作社等多元主体集聚入园,推进惠明茶博物馆建设。

景宁县

12月底前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推进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