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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4-02-11 09:49:58 浏览次数:
 

丽水市档案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3年度丽水市档案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邮编:323000,电话:2090536,电子邮箱:lssdaj@126.com)。

一、概述

2013年以来,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本部门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紧密结合档案工作实际,以提高机关行政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2013年,主要做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重视机构建设。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直予以高度重视,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郑丽华副局长任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信息技术处重点在技术上给予配合,落实一名具体工作人员,局机关各处室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相应的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局制订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账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六项制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统一了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程序标准和主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台账,规范了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具体实用、操作性强的制度办法。 

三是建立考核机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将其纳入处室年终考核,细化考核项目,量化考核标准,严格考核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办法,对于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更新公开的信息内容,依法予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是注重平台建设。一是网站建设卓有成效,“丽水市档案网”被评为全省优秀档案网站。二是顺利通过规范化档案登记备份中心暨“1+9+N”档案登记备份策略研究验收,实现丽水市辖区内1市、9县(市、区)各部门档案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丽水市档案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是政府网站群、政府公报、《丽水政府信息公开》简报、公共查阅点、新闻发布及其他途径。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下设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人事信息、统计数据、帮助指南等9项内容。2013年度本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条。其中:政策法规文件20条,规划计划2条,政务动态33条,财政信息1条,行政执法10条,应急管理1条,政府采购1条,公示公告3条,开放档案案卷目录1条,档案馆指南1条,行政事权9条,任免文件3条,公开年报1条,帮助指南1条。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分类清晰、格式规范,均按时限要求及时发布,并分别建立了纸质和电子台账,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丽水市档案局没有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丽水市档案局没有发生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收费及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丽水市档案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受人员编制所限,只配备了兼职人员,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效果,比如在信息的及时更新、加强基础性日常管理、丰富政务公开方式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2014年我局主要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是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对新形成的文件,必须按《条例》规定的期限予以公开,及时完成对政府信息内容的梳理、界定和发布工作。

二是全面提升单位网站建设水平。切实搞好档案信息网站的管理、维护、运行,扎实做好内容选编、版面组织、网页更新等工作,认真办理电子邮箱各类邮件,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

三是加强工作督导。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考评细则,量化考核标准,对应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加强对本局《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监察和评议,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和科学。

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见表格。

(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附件: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丽水市档案局

                              2014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丽水市档案局                审核人:郑丽华

指标名称

计 量

单 位

数据统计

一、主动公开数量

87

(一)政府公报刊发公文数

(二)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87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0

(一)依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方式申请数

(二)依申请受理数

1.未延期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依申请答复数

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6.其他原因

三、行政复议数量

0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3.其他纠错数

四、行政诉讼数量

0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3.其他纠错数

五、举报数量

0

六、访问咨询数量

人次

0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1.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2.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万元

0

八、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数

1

其中:全职人员

          兼职人员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1.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或专题会

4

2.举办各类培训班

3.培训人员数量

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万元

2

填报日期:2014年1月26日            填报人:程红梅

 

附件

丽档〔2014〕0009.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