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

2013年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4-03-04 09:08:12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发改委”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政府中心18楼,邮编:323000,电话:2091099,电子邮箱:zb@lishui.gov.cn)。

一、概述

(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一是加强领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设,及时调整丽水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邝平正主任任组长,副主任蔡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委办公室主任兼任。二是完善组织。坚持精干、高效原则,配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转高效,目前有信息公开兼职人员3名。三是健全机制。修订《丽水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各处室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再次进行明确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责任审查,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各处室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并提交发布归档。

(二)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第一,公文起草人员拟制公文或信息时,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市发改委保密工作制度》对其是否涉密进行初审,在《发文稿》“公开方式”栏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的意见,对免予公开的信息注明免予公开的理由。第二,处室负责人对拟制的公文或信息提出审批意见。第三,办公室核稿人对拟制的公文或信息进行审核。对信息公开方式认定不明确,或免予公开的信息未注明理由的,要退回重办。第四,委分管主任对拟公开的公文或信息的公开方式进行审批。第五,对于全部公文或信息,由收发室编制《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表》,将ceb格式附件上载至委办公平台。由经济信息中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连同ceb格式附件分类上载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同时对委网站定期进行修订,对网页的内容进行定期的维护、上载。第六,在依申请公开方面,由法规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流程做好答复工作。

(三)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受众范围。一是健全网上信息公开和服务平台。针对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在我委调研时提出的建议,对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栏目进行调整和清理,删除招投标有关栏目,完善重点建设、粮油在线栏目,健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等,使得网站访问更加舒服、更趋人性化,方便服务群众。二是完善窗口和直接服务平台。在市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群众提供即时查询。同时,对前来咨询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情况的群众,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门接待并解答相关咨询,做到专人受理答复、一站式服务。三是做好“今日丽水价格”网站建设。针对价格市场客观实际,对“今日丽水价格”网站进行改版,完善价格动态和商家承诺,适时加载商家商品信息;通过价格投诉、建言献策、商家申请以及12583投诉电话等栏目改版,市民可及时了解商品的市场价格,引导商家正确行使定价权,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积极培育价格诚信体系,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该项工作得到国家和省有关部门高度肯定。截至目前,已有注册企业41家,网站价格信息总量77166条。

(四)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将群众密切关注的收费和价格工作列为重点工作,出台《丽水市发改委价格和收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一是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工作。根据价格工作职能,认真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加大清费治乱力度,并及时做好清费成果公示工作。对清理的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制作成公示信息,按系统分项目在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即时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及时更新公示制度,如遇国家、省取消、降低、暂停收费项目和收费政策,核对后在5个工作日内更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更改日期向社会发布公示。二是做好政府制定价格信息公开。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在5个工作日内在市发改委网站公开,并在5个工作日公开调整的项目、标准、执行期限等;对《浙江省定价听证目录》中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制定和调整,依法组织听证,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扩大公众参与度,切实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三是做好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以及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屡禁不止的,结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在丽水市政府网站和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五)注重培训提升服务水平。我委始终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作为提高干部职工素质、促进思想转变的重要手段,定期开展,常抓不懈。2013年上半年,根据今年我委新进人员较多的这一情况,组织新进人员和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再次明确各处室的工作职责,在全委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下半年,召开全市发改系统办公室业务培训会,要求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将对全市各县(市、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负责人员,以及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系统培训。

通过以上做法,201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责任得到了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各处室对政府信息重要性的认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上走上了有制度、有落实、有考核、有整改的规范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全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8条,其中领导分工1条,规划和专项规划纲要14条、计划总结1条,公开文件381条,政务动态221条、财政信息40条、统计数据28条,行政执法1条,公示公告2条,任免文件8条,公开年报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

1.通过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档案馆和审批中心的公共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

3.通过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信息。

4.其他途径:通过公告栏、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3年度共收到来自社会团体、企业、个人申请共计为6件,其中通过网络申请5件、来信申请1件、现场申请0件。

(二)处理情况:2013年度收到的6件申请均已经按时、按规范要求进行了答复。其中同意公开1条,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4条,申请内容不明确办理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2013年度我委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委无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历年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2013年一年来的努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较大的改进和提升,但仍然有许多环节的工作有待进一步的探索提升。如公开意识不强、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公开力度不够深入等问题。下步,我们将:一是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条例》的贯彻执行提高到履行职能,提高能力和水平高度,抓好贯彻落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发改委工作实际,扎实稳妥地把《条例》贯彻实施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群众。二是继续规范完善公开平台。充分利用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积极主动公开我委政务信息和公用事业服务信息,努力拓展完善档案馆和审批中心公共查阅点的服务,确保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更多、更通畅。三是责任落实到位。落实专人加强委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形成面向群众,简单、便捷的信息浏览、查阅窗口,及时更新网页信息,按照时间要求上载信息。落实信息上载专人,加强信息公开页面的管理,及时准确上载公开内容信息。责任处室按照要求做好公开申请的反馈,并做好依申请公开台账。提出发布平台改建的具体方案,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四是继续狠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做好价格和收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任务目标和工作计划,阶段性地向社会公布进度,鼓励群众参与,接受监督。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市发改委          审核人:王绍金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统计

一、主动公开数量

698

(一)政府公报刊发公文数

2

(二)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698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1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6

(一)依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5

4.信函申请数

1

5.其他方式申请数

0

(二)依申请受理数

6

1.未延期办结数

6

2.延期办结数

0

(三)依申请答复数

6

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4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1

6.其他原因

0

三、行政复议数量

0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3.其他纠错数

0

四、行政诉讼数量

0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3.其他纠错数

0

五、举报数量

0

六、访问咨询数量

人次

0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0

1.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2.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万元

0

八、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数

3

其中:全职人员

0

          兼职人员

3

(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

1.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或专题会

0

2.举办各类培训班

2

3.培训人员数量

人次

78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万元

办公室统一协调支付

填报日期:2014年  1月 27日              填报人:蔡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