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丽水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丽水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丽水市外侨办网http://qtb.lishui.gov.cn/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丽水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秘书处,电话:2091801,传真:2091805。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3年丽水市外侨办积极发挥侨务、外事工作的优势,坚持为侨服务和为全市对外开放服务,以全力打造透明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为目标,及时规范地开展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进一步落实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及时完善规范性文件等手段,不断细化信息的采集、编写、审查和发布过程,有效保障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度,丽水市外侨办累计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4条,全文电子化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人事任免类信息共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50条。
以上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丽水市外侨办网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度丽水市外侨办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丽水市外侨办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丽水市外侨办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事项及行政诉讼事项。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3年,丽水市外侨办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人员经费不足,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强等问题。2014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公开外事、侨务工作各类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是积极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13年12月19日
附件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