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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丽水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1-08 16:55:41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5年度丽水市市场监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青路81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134073,电子邮箱:51212498@qq.com)。

一、概述

2015年以来,丽水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部署要求,坚持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安全建设,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率获得极大提高。

一是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从每个处室抽调一名干部成立信息公开小组和网络评论员小组,各下属单位也相应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市局办公室作为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督查工作,法规处负责协助指导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法律问题,形成全系统各级部门上下联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是注重全面规范。为建立与政府信息公开相适应的高效廉洁的运行机制,该局制定了《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发布制度》、《依申请信息答复流程》和《丽水市市场监管局处罚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和保密审查、考核和监督检查、网站管理等作了明确规范,从制度上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

三是注重监督约束。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的信息公开工作出现问题,同时针对涉及企业信用信息、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消费预警、行政处罚等重要信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纪检、食安办、法规及时跟进督查指导,确保信息公开程序和操作规范到位。

四是注重宣传培训。在原有工作制度基础上,通过举办交流会、培训、调研等形式积极开展业务交流,提高工作成效及业务水平。先后举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培训会、案件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等,加强工作指导和经验总结,克服抵触和为难情绪,提高业务水平。

五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围绕便民高效,强化线上平台。在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服务指南,设置了十余个在线办理、在线查询业务系统,丰富了业务办事指南及表格下载功能,主动公开各类市场主体(含注吊销)的注册登记基本信息、药品、医疗企业GSP、GMP认证公示、备案、注销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同时还及时公开了财政预决算报告及其他资金信息,提高行政管理的透明度。(2)围绕服务企业,强化数据整合。推动政府率先出台了《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意见》,整合市级层面的市场监管、国税、地税、质监、城管、人社、法院、人民银行等26个政府职能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构建了“合纵连横、全员共享”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网络。(3)围绕保障安全,强化信息反馈。为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该局及时开通消费维权公众微信号,对丽水市食品安全信息网进行改版,突出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功能,综合运用图片、图表、视屏等可视化方式提高政策解读效果。及时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成果、监督抽查结果、食品药品典型案例等。根据食品药械监管工作进展,对食品安全百日整治等工作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2015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352 条,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档案查询、公开年报、重点领域公开年报、帮助指南等8大类35小类政府信息。其中部门公文83件,全文电子化达100%。在部门网站、食品安全信息网、浙江政务服务网、丽水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微博编发调研、信息1365篇;在《浙江日报》、《浙江在线》、丽水电视台、《丽水日报》、《处州晚报》、《丽水信息港》等主流媒体发布宣传报道612条,在《丽水发布》等微信微博发布信息765条。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需求也不断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我局把握“及时、便民”原则,紧密关注民生热点,着重突出公开重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努力满足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各项需求。

一是探索途径,全面覆盖。积极探索信息公开途径,通过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服务大厅自助服务电脑,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宣传信息,制作形象宣传片、宣传册、宣传海报等方式,构筑了形式新颖、多层次、多角度、广覆盖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二是创新载体,多元共建。努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实现公开平台多元化。今年该局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演绎品牌故事 展示企业风采”、“食品安全宣传周”、“丽水市暨莲都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桌面演练”等重大政务活动,用贴近民生的角度全方位反映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召开多场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宣传创新工作举措。

三是借力部门,提升效能。为有效拓展信息公开的途径,打破信息孤岛,实现食品安全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与有关部门信用信息的公开互动,增强失信惩戒的有效性、准确性。今年该局联合市人民银行,建立食品安全不良信息“一库(数据库)、一档案(农户档案)、一机制(惩戒机制)”惩戒机制,全市2.27万家农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贸市场举办者和经营户的基础数据录入完成,104条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不良信息在全市各商业银行挂网公示,有效发挥信息公开的监督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同意公开答复3件,不予公开政府信息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查询档案9236人次,没有收费。历年以来都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复议、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度还不够广泛,工作人员在理解和运用的水平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官方微信的受众群体有待进一步拓宽;三是因机构改革机构合并后,政府信息公示平台未及时改版,导致食品药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能归类发布。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对策

一是进一步强化全员培训力度,提升公开意识,注意执法形象。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关注度。二是充分运用好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受理、答复群众的业务申请、咨询、投诉,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及时性,对突发、群体性等应急事件,第一时间进行反映,主动搭建群众获取事件处理的信息平台,如新闻发布会、新闻通稿、新闻宣传、微博、微信等。三是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与时俱进性,加强动态工作展示及微信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平台的群众融入性,让群众及时客观的了解政务动态。要持续关注舆情,保证信息发布量和对称性,掌握话语主动权。要建立专门的微信发布、评价考核等制度,提高“网络问政”、“网络办事”效能。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丽水市市场监管局                审核人: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数据统计

一、主动公开数量

2352

(一)政府公报刊发公文数

0

(二)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数

2352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1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0

(一)依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

4.信函申请数

1

5.其他方式申请数

0

(二)依申请受理数

0

1.未延期办结数

3

2.延期办结数

0

(三)依申请答复数

0

1.同意公开答复数

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0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

0

6.其他原因

0

三、行政复议数量

0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3.其他纠错数

0

四、行政诉讼数量

0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2.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

0

3.其他纠错数

0

五、举报数量

773

六、访问咨询数量

人次

8843

七、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1.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2.依申请公开信息减免的费用

万元

0

八、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数

1

其中:全职人员

0

          兼职人员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1.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或专题会

2

2.举办各类培训班

3

3.培训人员数量

人次

288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万元

0

填报日期:2016年1月8日             填报人:吴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