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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丽水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1-18 08:59:21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6年度丽水市市场监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阳街689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134073,电子邮箱:lsscjgj2015@qq.com)。 

  一、概述 

  2016年以来,丽水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部署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加大服务发展政策的公开力度。在局外网设置政策法规栏目,第一时间公布支持“双创”、服务小微企业、商标品牌、广告、食品QS、药品GMP、GSP认证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等重大政策,设立专门公众微信号,在农贸市场、公交站点、企业园区等设置宣传栏、宣传展板,粘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二)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在全面公开本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拓展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渠道,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好本单位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充分使用省局企业名称和企业设立网上登记平台进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通过年业务会议、年中工作督查、平时工作指导、窗口宣传引导等方式部署和推进网上审批和简易注销等工作,同时与银行系统合作,开展银行网点网上登记代理服务。今年累计网上审批登记1422件、简易注销778件,比去年均有大幅增长。 

  (三)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一是加强双随机抽查信息公开。在企业监管方面,完成“一单两库”建设。建立20项随机抽查事项工作清单,明确683名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库和187800户市场主体的随机抽查对象库。我市开展了一次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年报抽查,累计抽查个体户369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08家,抽查比例分别3%。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在食品药品监管方面,采取人员随机、检查对象随机的方式,每季度组织一次以历年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高风险、日常发现问题较多、季节性生产的企业为重点对象,以生产环境、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回收食品处置、已被查处问题的处置及整改情况为重点内容的随机抽查。共检查白酒、糕点、肉制品、茶叶等食品生产企业103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处理情况。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及时在市局门户网站公布。认真贯彻《浙江省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对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都在市局网站和省局指定的平台中主动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信息。已公示1457条,公示率100%。三是加强企业监管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意见》,指导莲都、缙云、青田、松阳、云和等县出台《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累计公示行政许可信息4100条。265家未年报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报各单位。  

  (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按照市政府要求,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凡涉及本局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均可在政务服务网、市市场监管局外网查询。充分使用省局企业名称和企业设立网上登记平台进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积极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 “电话预约”、 微信、QQ群等便民服务措施,得到群众认可。开展容缺登记提高一次性办结率。在审批中心公开服务指南和许可事项,遵照“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的原则,在动产抵押登记、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企业登记等审批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对非关键性材料缺失或有误的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登记窗口先行受理,在领取营业执照时提交补正的材料,今年以来已有650多户次群众和企业享受到了便利服务。 

  (五)围绕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公开。一是积极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食品安全溯源体系、检测体系、食安金融联合惩戒体系、智慧监管体系建设和应用,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食品安全市县创建等重点工作,加强与《浙江日报》、《浙江在线》、《市场导报》、丽水广播电视台、《丽水日报》、《处州晚报》、《丽水信息港》等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同步宣传,引导社会广泛关注市场监管工作。,并在《市场导报》专版刊登《服务地方经济构建四大体系 促进创业创新丽水锐意进取开拓市场监管新局面》。同时积极策划食品安全溯源体系专题宣传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宣传标语征集大赛,在150辆出租车顶灯播放溯源宣传标语,在20个公交车站台显示屏播放溯源宣传片,极大地提升了社会公众对丽水市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推进预决算公开。主动公开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一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小微企业“双对接”、三大一严专项整治、《关于开展商标品牌集中创建活动助推民宿经济发展的通知》《丽水市食用农产品市场信息分类编码与溯源秤代码》等重大工作举措和规范性文件,在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并通过组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加强食品安全专家库建设,注重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 

  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做好本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对国家、省、市主要网络媒体,丽水本地各大论坛开展舆情监测,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在全国两会、“ G20”、“ 315”等重点时段,实行24小时应急联动,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第一时间组织研判,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全年监测食品药品舆情320余条次,在丽水信息港、丽水在线等重点媒体处置食品药品网络舆情56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2016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231条,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档案查询、公开年报、重点领域公开年报、帮助指南等8大类35小类政府信息。其中部门公文231件,比20165年增加278.31%。全文电子化达100%。在部门网站、食品安全信息网、浙江政务服务网、丽水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微博编发调研、信息1467篇;在《浙江日报》、《浙江在线》、丽水广播电视台、《丽水日报》、《处州晚报》、《丽水信息港》等主流媒体发布宣传报道558条,在《丽水发布》等微信微博发布信息765条。  

  2016年着力在公开的程序、内容、时间和渠道上下功夫,扎扎实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公开程序规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完善《丽水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丽水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12项配套制度,对相关文书表式及时作调整,强化发布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一是优化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程序。实施一事一审制。针对食品药品信息公开内容专项性强的特点,由信息提供处室负责初审后报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开办),公开办负责保密、文字、格式方面的审查,最后再报送信息提供处室分管领导审批,由此,进一步落实了发布责任,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工作流程。二是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建立“五及时”工作法。即对政府信息公开信箱、电子邮箱、申请管理平台等各类申请渠道,做到“及时查看”。对于群众提出的公开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重大、敏感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处室联合审查机制,做到 “及时核查”。对于符合信息公开要求的申请做到“及时提供”。对于不能公开的信息,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做到“及时反馈”,对依申请公开相关台账、资料做到分门别类“及时梳理”。流程的规范确保了 2009年至今,该局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认真梳理各类信息,公开内容详尽。对主动公开内容进行重新梳理,一是明确地址与联系方式。将该局机关、各处室、下属单位的地址和工作邮箱都进行公开,同时公开各处室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方便群众或企业进行咨询。二是细化公开内容条目。针对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内容多、社会知晓度不高的情况,该局将相关信息按照不同类型进行细化。如,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的信息,每个类型都细分为设立、变更、注销3条信息;行政执法中,根据不同的监管内容和不同的违法行为,将法律赋予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监管内容按监管领域分为:企业监管、商标广告、市场管理、食品药品、消费维权、稽查执法6大板块,方便群众和企业阅览和查询。三是提供表格下载渠道。对于行政许可事项,除公开申请条件、办理期限和相关业务处室联系电话外,还将申请人需填写的各类申请表格上传至该条信息的公开栏内,便于群众或企业下载。 

  (三)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公开渠道丰富。除政府统一设置的公共查阅点外,该局还积极建设其他的公开平台。一是搭建网络平台。对“丽水市场监管”门户网站进行改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加醒目,查询更方便。同时,在公众微信平台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该版块实现对接,并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广泛征集信息公开工作意见建议。结合“智慧市场监管”、“手机食安通”软件开发,优化数据库,强化行政执法、食品安全抽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二是落实信息公开场所。将公开办作为信息公开的一个重要实地场所,落实专门的工作人员,制作好公开信息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处理群众或企业的依申请公开事项。三是拓宽其他渠道。积极探索信息公开途径,通过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服务大厅自助服务电脑,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宣传信息,制作形象宣传片、宣传册、宣传海报等方式,构筑了形式新颖、多层次、多角度、广覆盖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同意公开答复14件,不予公开政府信息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查询档案人 6792次,没有收费。历年以来都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复议、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度还不够广泛,工作人员在理解和运用的水平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官方微信的受众群体有待进一步拓宽;三是因机构改革机构合并后,政府信息公示平台未及时改版,导致食品药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能归类发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新一年,我局将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成为对市场监管部门权力进行监督的有效途径,为不断社会公众提供有效性信息服务,推进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长效工作机制。二是继续做好并深入推进食品药品信息公开。食品药品信息是百姓关注的一个热点,公开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局将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公众对政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升职能部门的公信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223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99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9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8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33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3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28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4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件 

14 

     1.当面申请数 

件 

     2.传真申请数 

件 

     3.网络申请数 

件 

14 

     4.信函申请数 

件 

  (二)申请办结数 

件 

15 

     1.按时办结数 

件 

15 

     2.延期办结数 

件 

 (三)申请答复数 

件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1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涉及商业秘密 

件 

       涉及个人隐私 

件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件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三)其他情形数 

件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三)其他情形数 

件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人 

  

     2.兼职人员数 

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