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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848572H/2017-03498 文号 丽土资发〔2017〕56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17-11-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11-27 14:3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

原文链接

一、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背景是什么?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依法行政的主要工作之一,根据《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和《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的通知》(丽政办发明电〔2017〕4号)文件规定,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市直各部门在2017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二、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是什么?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清理。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包括2014年度文件清理后继续有效(含决定修改但保留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2015年、2016年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本次清理的结果情况怎样?

  本次共清理规范性文件7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件,拟修改但暂时保留适用文件1件,已废止或宣布失效文件1件。

  四、文件生效日期

  《通知》自2017年7月31日起施行。

 


附件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