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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1-23 08:38:53 浏览次数:

  2017年丽水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7年度丽水市市场监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阳街689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292187)。  

  一、总体概述 

  一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将之作为“展示监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服务群众办事、回应百姓关切”的重要工作来抓,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规范相关工作制度和发布规范,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职责分工,指定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处室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信息更新与维护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实现政府信息的规范发布和及时公开,实现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重要信息不滞后、热点信息不留白。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连续9年排名全省第一。“丽水山耕”品牌培育典型经验在浙江日报头版刊发。溯源体系建设先进经验在《浙江新闻联播》播出。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不断拓展公开范围与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主动做好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更新,重点公开有关政策文件、办事指南与工作动态等。全年在局政务外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微博微信、信息公开栏等各载体上公开信息2763条,内容涉及本单位概况信息、机构信息、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等等。其中,机构职能、机构概况、内设机构内容、局领导信息、食安办信息全部更新至最新情况;增开食品药品抽检信息、行政处罚公告等两个专栏,公开群众和企业普遍关注关心的重点内容;市市场监管局 2017年部门预算和市场监管部门收费目录清单都已及时发布。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行政处罚”栏目和我局门户网站“行政处罚结果公开”专栏,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透明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按时发布年报,于2017年1月13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频道发布《丽水市市场监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二)持续加强法规政策等的宣解工作。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我局于2015-2016连续两年获得市政府依法行政单位,特别重视法律法规的宣传与解读工作。尤其是结合局中心工作,积极发布和解读“最多跑一次”改革“放心消费在丽水”“小微企业成长”“双随机、一公开”“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我市推出的相关政策措施等,确保行政相对人能够及时有效的了解和掌握。2017年,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局政务外网共发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解读信息16条次。此外,我局还在全市范围举办3·15大型咨询活动、电视问政、通过市内主流报纸开设专栏、精心做好微博、微信等方式进行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的宣传和解读。 

   (三)严肃认真做好热点事件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2017年以来,针对“塑料紫菜”、“棉花肉松”等网络谣言,及时开展专项执法和抽检,第一时间在主流媒体和公众微信上进行辟谣和宣传食品安全常识,科学引导,并对云和县拍摄发布“肉松糕点是棉花”视频的柳某某、俞某某,遂昌县拍摄发布“病死猪流向餐桌” 视频的周某某、钟某某进行了行政拘留。全年共发布微信消息789条。官方微信公众号已拥有粉丝112546个。我局微信公众号被评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十大微信号。 

   (四)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发布渠道与途径。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传递最新政策信息、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1.局门户网站。积极完善并维护好局门户网站,将“新闻中心”、“网上办事”、“公示公告”、“政务公开”、“投诉举报与咨询”等所有功能区日常维护职责清晰划分到办公室等各处室(单位),保证信息的及时更新与回应,努力向社会公众发布更加全面、更加鲜活的信息。新增“食品、保健品虚假宣传整治”栏目,及时公布相关文件和科普知识,加强“网上办事”、“网上咨询”、“监督投诉”等在线互动栏目建设,尽量在第一时间答复公众咨询,畅通公众获取信息渠道。办公室定期对互动栏目责任处室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没有按规范进行答复的及时进行指正。目前,各互动栏目均在承诺的时间期限内做到有效提问“每问必答”,有效投诉“一投诉一处理”。全年共发布政务信息240条,各类行政公告与通知通报65条,行政规范性文件129条,处理群众来信2封、回复信息咨询12条。 

   2.公众查阅点。根据档案查询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我局以工商企业档案信息处理中心为主,高度重视网上信息查询工作,网民能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查询到我市所有在册企业的基本信息、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公众随时可以通过该网站查询到我市辖区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生产经营企业和药学技术人员的相关信息。 

   3.各级传统媒体。通过与新华社浙江分社、中国食品安全报、中国工商报、中国医药报、浙江工商行政管理,丽水新闻、老白谈天及《丽水日报》、《丽水晚报》等媒体或单位的紧密合作,我局服务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打假维权、自身建设等方面工作得到更为广泛地宣传和公开。据不完全统计, 2017年,全系统在各级媒体发表报道1864篇次。通过个别约访、在线访谈、集中会见、情况发布等形式,保持与媒体的密切联系,对“最多跑一次”改革、丽水山耕品牌培育、食品安全百日排雷、“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等重大主题活动作了广泛的宣传。 

   4.政务公开栏。通过设置在局办公大楼门口和注册大厅办证窗口的公开栏,公开我局业务职能范围内的各类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务信息、行政公告、通报公示等内容,方便公众办事与获取信息。 

  5.社会监督。主动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强化和督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以社会监督力量为通道,进一步放大信息公开的效果。聘请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代表的行风监督员,开展市场监管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公众开发日活动,召开食品安全百日排雷新闻发布会。通过监督员观摩执法检查、暗访市场秩序、走访管理对象等各种形式,充分听取民意,广泛征求意见,主动查找问题,研究整改措施,推动了监管工作的开展。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8件,我局均作了正式回复或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查询档案人5867次,没有收费。历年以来都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复议、诉讼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情况 

   我局开通投诉监督电话,并落实专人处理,实行限时办结,进行定期通报。不定期组织局机关纪委、市纪委驻我局纪检组、效能监督员等进行检查或暗访,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严肃接受内部监督,广泛接受群众监督。2017年,我局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导致的举报或投诉。 

   七、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做了一些工作,但反躬自省,我们的工作仍有不足之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精力不足、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还不够正常规范,有时存在不够及时、不够全面等问题;三是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挑战越来越大等。这些问题和难题也是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 

   2018年,我们将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的作用;重点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责任感和业务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及督查考核机制。严格对照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尤其应对好职业举报人的挑战。强化日常督查与年度工作考核,调动各处室、单位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有关各方紧紧围绕我局中心任务、重点工作及群众关切,及时、有效地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答复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途径。一方面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进行宣传、引导,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另一方面要与时俱进,进一步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公开内容丰富多彩,更好地为发展与民生服务。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