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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安监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3-12 20:37:17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7年度丽水市安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安监局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安监局联系(地址:丽水市白云小区40幢,邮编:323000,电话:2168809,电子邮箱:lsajbgs@163.com)。  

  一、概述  

  安全生产事关民生,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一些重大的事故,很容易引起新闻媒体、社会群众的关注,因此,我局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实际,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在市政府网站和安监局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模块,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和网上依申请公开入口,完善受理渠道和受理流程。并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常规性工作,如:机构职能、政策文件、业务动态、审批事项、行政执法、人事信息等。此外,我局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通过局网站、报纸、广播等载体,切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提高安监部门的公信力,使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更好地服务当前社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依法公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事项,及时公开注安师配备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燃爆粉尘企业、液氨制冷企业、喷涂作业场所、冶金企业煤气作业、标准化企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知要求,明确检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全市累计检查企业1040家,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数2227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7家,查处违法行为5起。2017年,我局公开8个安全生产案件处罚结果。   

  二是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安全生产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一些重大的事故,容易引起新闻媒体、社会群众的关注。按季度公开全市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公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核准和撤销事项,2017年,共公布已核准的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290家,30家企业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公布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4家。

  三是推进“最多跑一次”信息公开。全面梳理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简化各类审批事项流程,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 公布10个主项27个子项列入“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完成比率达100%。不定期完善更新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信息,做到信息全面、数据最新,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发布服务指南,列明了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2017年,共公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名单45个、《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名单4个,通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企业21家,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批企业10家,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企业2家。

  四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5月17日,我局公开2017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包括: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7年公共财产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10月20日,公开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收入决算总体情况,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情况: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在网上信息公开,并在局门户网站醒目位置链接“浙江政务服务网”,明确具体工作人员。不定期完善更新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信息,做到信息全面、数据最新,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发布服务指南,列明了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518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公文发文总数310件,属于主动公开的209件,依申请公开的35件,不予公开的66件。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68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微博、微信、报纸、电视)143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包括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安监局网站,“丽水安监”公众微信号、报纸、电视等。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的相关信息,包括安监新闻、最新文件、县市区动态以及安委会动态等。

  (二)运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发布情况: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体发布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和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在丽水日报、处州晚报、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上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动态报道,累计报道28篇。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3件,均为信函申请,都已按时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度不易把握。存在对拟公开对象界定难的问题,有时对同一材料是否公开存在不同意见。二是个别职工对信息公开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造成部门信息公开不及时。三是公开方式和渠道有待丰富。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仅限于门户网站和微博,形式单一,吸引力不足,公开渠道有待于进一步拓宽。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力度,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及其调查处理情况的公告,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有关事项。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7年度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