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7年度丽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至止。本报告全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091186,电子邮箱:2465998680@qq.com)。
一、概述
根据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丽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2017年,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发布文字图片信息719条,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72篇,通过微博发布信息334篇,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11篇,通过电视、报纸等发布信息4条次。自2008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累计在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主动公开信息3243条次。
(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有关机关事务管理局基本知识为主。
(三)主动公开的途径:政府网站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简报以及电视、报纸等各类媒体。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平台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四、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从2008年开始至2017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从2008年开始至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务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缺乏政务公开专业技术人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规范工作流程。今后本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积极织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