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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25000986461759/2018-09261 | 文号 | 丽市监〔2018〕3号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库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18-04-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单位:
因原“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印章损坏,为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决定重新刻制“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印章并从即日起启用,原印章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作废印模 |
启用印模 |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