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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25000986461759/2019-09240 | 文号 | 丽市监〔2018〕62号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库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19-01-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委托下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审批权限的请示》收悉。经研究,为方便股份公司就地登记,助推进企业股改上市,同意将缙云县辖区内的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委托给你局办理。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住所在缙云县辖区内的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缙云县局以市局名义履行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登记职责,包含受理、审核以及发照等全部环节。
二、涉及股份公司登记事项的有关文书(营业执照除外)加盖市局授权你局使用的审批登记专用章。
三、由你局负责书面及电子档案的归档、保管,并提供查询服务。
四、请你局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做好相关受理审核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履行登记管理职责。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局。市局将定期组织登记质量检查,加强委托下放后的事中、事后管理。
特此批复。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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