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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审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17 14:52:24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通过市局网站对政府信息进行日常公开,公开审计信息1034条,其中主要反映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审计经验、工作亮点、精神文明等内容;公开审前公告37个,公开审计结果公告29个。同时为积极督促和推动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规定时间自行、主动向社会公告整改情况,各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开审计整改公告63个。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收到4份个人或法人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按照《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登记,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依申请公开信件。

3.政策解读情况。2020年,我局未发布规范性文件,因此我局未形成政策解读的相关文件。开设“政策解读”栏目主要用于转发上级审计机关、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的解读。

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未接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按照新修订的《条例》,规范、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答复时限等,建立健全《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通过建章立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2.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1)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解读。我局组织开展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市本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监督等涉企涉民审计,坚持开门办审计理念,做到审计问计于民、服务于民、公开于民,扎实推进“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审计为民、为民审计”理念落实和新时代审计事业发展双丰收。

(2)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我局组织开展丽水市优化营商环境及产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针对“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 等事项开展审计,要求被审计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

(3)围绕突发事件应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开设“审计工作报告”专栏,全文发布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进行图文解读,生动形象地宣传审计成果。同时,通过网民留言、部门信箱、调查征集等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不定期发布公开社会保障、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等涉企涉民信息。2020年我局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3.重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1)公开规划计划。公开年度审计计划,分解年度任务,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公开年度工作总结、本部门专项工作要点,做到公开内容完整、发布规范。今年我局无中长期工作规划,已作说明。

(2)公开机构及人事基本信息。及时更新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简介、机构职能、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及时公开招考和选调报名、录用、体检情况,及职业资格考试情况、执法人员信息。

(3)公开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信息。按照规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表及说明、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表及说明,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

(4)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年度财政安排的本部门的招标采购预算,所有购销合同均按时履约。

(5)公开基本目录。采用新版目录体系,符合省基本体系要求,公布索引号、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有效期、文号、发布机构、关键词、信息分类和信息格式等核心数据,保障目录体系框架、栏目体系符合统一要求,并完善相关专题专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4

 4

 4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0

347023.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1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1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1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在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学习掌握不够透彻、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目前为兼职人员,工作事务繁杂,仅满足于完成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的基本工作任务,工作主动性不足,创新不够。

(二)改进的方向

1.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局办公室抓总,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提出建议,形成“政府信息公开一盘棋”格局。在有序推进日常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发声,回应关切,保障社会公众对审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进一步规范管理。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拓展公开载体,严格办理程序,强化时效管理,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有效提升执行力和公信力。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市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加强和改进网站内容建设和栏目更新,做对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有通报情况的及时整改。不定期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信息处理能力。

3.进一步强化考核。进一步细化部门年度考核中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丽水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丽水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