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财政局 >> 规划信息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232j/2021-35054 文号 丽财预〔2021〕185号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丽水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1-1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财政十四五规划
发布时间:2021-11-15 11:1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财政局

《丽水市财政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以“财政作为”全面厉行“丽水之干”,聚焦聚力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关于制定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浙江省财政“十四五”规划》,结合丽水财政改革与发展实际编制丽水市财政“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举措,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切实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为促进丽水市高质量绿色发展、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建设贡献财政力量。

一、“十三五”时期财政改革与发展成效

(一)财政收入规模不断壮大,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十三五”时期,全市财政总收入1024.79亿元,比“十二五”时期增长62.8%,年均增长9.6%,占GDP的比重为15.6%,比2015年提高1.9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0.17亿元,比“十二五”时期增长67.1%,年均增长8.8%,超过规划年增长目标(年均增长7.5%)1.3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8.5%)高0.3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1.8%。三次产业税收结构由0.1:44.7:55.2转变为0.1:40.6:59.3,第三产业税收比重稳中有升。财政蛋糕不断做大,财政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二)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财为政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坚持“财为政服务”理念,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整合,积极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财政政策体系,市本级将专项资金整合为卫健惠民、社保安民等15类,增强对重大决策部署的财力保障。“十三五”时期,市本级安排基建项目支出342.2亿元,拨付市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资金156.8亿元,有力保障城中村改造、衢丽铁路、丽水机场等重点项目建设。

(三)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践行。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建机制”的原则,确保财政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十三五”时期,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2.17倍,年均增长13.5%,超过规划年增长目标7.5个百分点。全市财政民生类支出增量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量78.4%。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政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十三五”时期,市直部门单位重点绩效自评金额为63.38亿元,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金额为11.74亿元。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转型,全面建设“政府采购云平台”。进一步优化完善莲都区、开发区财政体制。

(五)坚持底线思维,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2020年,全市压减财政支出20.9亿元,完成省定压减任务的113.2%。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持续深入实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十三五”时期,全市共争取新增债券451.9亿元,累计置换政府债券202.9亿元。着力防范化解社保基金风险,稳妥有序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工作。

(六)强化队伍建设,财政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坚持“靠党建强身、靠业务吃饭”,高度重视干部的培养与使用,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财政工匠”,为财政事业发展提供政治保障和人才保障。谋在深处、干在实处,牢固树立并深入实施“精准定位、精细管理、精湛技能”的工作理念,丽水市财政局创成全国文明单位并通过复评,获得省政府督查激励,连续3年获省财政绩效考评优秀,连续7年获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优秀。

总体而言,“十三五”时期,丽水市财政运行状况良好。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政府真正过紧日子意识尚未形成合力,社保基金保障压力不断加大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深入思考,并在“十四五”时期认真研究、解决。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2035年中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谋篇布局、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五年,也是我市建设“重要窗口”、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展现新担当的关键期,着力创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区、城乡共同富裕先行区、红色文化传承弘扬展示区、市域治理现代化先行示范区的关键期,面对新形势,财政改革与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

从机遇看,我国已经进入新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发展韧性强、潜力大,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我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全力推动山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和革命老区振兴。我市发展处于大有可为而且必须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是国家实施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战略,全省实施加快山区跨越式发展战略的重点地区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高质量绿色发展态势向好。这些都为壮大财政实力夯实基础。

从挑战看,全球经济衰退的压力,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对全球经济的影响不断加深;中美经贸摩擦的压力,全球经济治理体系进入加速变革期,形势错综复杂。一是财政长期紧平衡问题比较突出,受新冠疫情、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同时,“十四五”建设发展任务重,对资金的需求刚性增强,财政紧平衡长期存在。二是财政收入可持续性增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房地产业税收依赖度高,存在结构过重、增长点单一的风险。在“房住不炒”的政策调控下,房地产市场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持续快速增长的基础并不稳固,将会给财政收入带来较大波动。三是财政风险防范压力不断增加。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进入攻坚期,在紧平衡的情况下更好地统筹防风险和促发展难度加大。社保负担越来越重,部分险种支付能力明显下降,尤其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后,企业养老基金支出地方责任分担压力较大。个别市县财政收支矛盾加剧,“三保”支出压力进一步加大。

综合研判,我市财政发展处于危与机并存、危中有机、危可转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胸怀“两个大局”,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特征新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运用系统观念,牢固树立“没有实现加快发展也是一种风险,没有追求实现加快跨越式发展的意识、决心和胆略更是极端危险”的理念,立足“生态是最大优势、发展是最重任务”的基本市情,保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核心战略定力,奋发有为办好自己的事,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以新气象新作为创造新业绩。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举发展的行动旗帜,坚定不移走创新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展道路,围绕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以浙西南革命精神铸魂赋能立根,以“财政作为”全面厉行“丽水之干”,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确立“用尽全力跳起来摘桃子”的目标,全面助力实施“双招双引”战略;进一步提高“财为政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精准定位、精细管理、精湛技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持厉行节约,认真组织财政收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更加注重财政可持续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财政数字化改革,更好发挥财政在资源配置、财力保障和宏观调控方面的基础作用,为建设“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财力保障和体制机制支持,为全面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按照公共财政建设的内在要求,准确把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构想,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把财政资源配置、财税政策落实、财政体制改革放到服务构建全市新发展格局中考量和谋划,为全市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提供有力保障。

1.财政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按照财政收入在高质量发展前提下实现必要适度的高速度增长要求,积极培植地方财源,进一步健全财政扶持政策,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财政总收入占GDP、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进一步提升。“十四五”时期,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幅与GDP增幅基本保持同步,力争全省居前。

2.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强化财政资金资源资产统筹,进一步拓宽地方政府可用财力筹措渠道。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加强债券项目谋划,有效发挥地方政府债券作用。强化财政、国资、金融等协同发展,大力发挥市县政府产业基金撬动作用,探索政府财政项目资金跨区域跨部门统筹使用和地方政府性债务统筹。坚持“以收定支”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和方法,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进一步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体系,做到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到哪里、财政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

3.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四本预算”统筹联动机制,预算内容的完整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规范性、预算监督的严肃性不断增强。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中央、省级基础标准和地方标准相结合的标准体系,强化预算约束、执行监控和绩效管理,加快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理顺市区财政关系,着力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调动积极性的市区财政体制。加快推进财政数字化改革,打造整体智治财政,实现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和业务协调。进一步增强财政防范风险能力,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社保基金和“三保”支出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

“十四五”时期财政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25年

增长

属性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

与GDP基本保持同步

预期性

2

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

82%以上


预期性

3

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

三分之二以上


预期性

4

财政科技投入增长(%)

15

约束性

5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等级(%)

绿色


约束性

6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覆盖率(%)

100


约束性

7

“三保”支出需求保障率(%)

100


约束性

8

部门整体绩效预算编制覆盖率(%)

100


约束性

9

预决算公开率(%)

100


约束性

10

市级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覆盖率

100


约束性

三、“十四五”时期财政发展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健全统筹机制,壮大地方财政实力

1.强化组织财政收入。积极落实各项税收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税制改革统一部署,密切关注重大税制改革,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反映地方诉求和建议,营造有利于创新发展的财税环境。加强财源培育,全力推进做大产业扩大税源行动计划,大力支持高能级战略平台建设,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完善组织税收收入工作机制,加强与税务、人行等收入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有效发挥地方财税收入领导小组议事机构作用,研究推进组织收入信息共享,形成组织收入工作合力。建立动态管理的收入预案,科学把握好收入力度和节奏,实现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

2.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强化收入收缴管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收缴、退付、资金结算等制度建设。强化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实施工作。重点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强化与自然资源部门协同,探索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土地储备、出让项目管理机制,实现财政部门对土地出让收支的有效监管,稳妥推进耕地占补指标调剂管理,促进土地出让收入可持续稳定增长。

3.加大财政金融融合。加强政府债务收入管理,积极开好“前门”,健全政府债券项目库管理机制,建立政府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加强财政、发改和项目主管部门协同,加强债券项目谋划管理,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政府新增债券限额。加强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切实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引导、带动和放大作用。积极推进市场化运作,建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投资备选项目库,加大返投比例限制,强化政府产业基金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子基金投资运作情况社会中介机构独立审计制度和退出机制。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管理,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市域一体化建设,实现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全覆盖,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可持续经营和抗风险能力。创新政府性融资担保产品,推出符合政策导向、多方分担风险的小微企业批量融资担保产品。加强与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接,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到2025年,丽水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在保余额预计达25亿元。

(二)支持双招双引战略,助推高质量绿色发展

1.支持科技创新。健全科技投入机制,建立和完善财政科技投入与企业投入、社会资金相结合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推动科技政策与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有机衔接,设立高质量绿色发展科技人才产业基金,推出科创贷、科创投等科技金融产品。支持科研创新体制改革,推动区域内创新资源共建共享、协同发展,推进浙西南绿色科技创新中心、浙西南科创走廊建设。落实科技新政,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券、技术交易等政策的财政支持力度,大力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转变财政科技投入方式,通过综合运用无偿资助、创业投资引导、风险补偿、贷款贴息及绩效奖励等多种方式,引导全社会多渠道、多层次增加科技投入,不断完善政府对社会科技投入的引导机制,把企业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一定比例作为项目申报的前置条件,建立倒逼推动机制,营造全社会创业创新氛围。建立财政科技资金统筹协调制度,强化“大科技、大协同、大平台”理念,打破部门条块分割,将各部门相关资金支持重点统一到支持大平台、大项目上来,谋求更多省级重大项目和载体在我市布局。加大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公立医院的研发支持,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公立医院开展科研活动,使R&D经费投入有跨跃式的大幅提高。“十四五”时期,财政科技支出年均增长不低于15%。

2.支持人才发展。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激发人才活力,落实“招才引智”战略。完善引才、育才、用才、扶才、励才的财政支出政策,落实重点人才项目资金保障。深入推进“绿谷精英”创新引领行动计划及“绿谷英才”“绿谷工匠”等重点人才计划。支持“高精尖缺”人才引进计划、青年创新人才引培计划、工匠型技能人才建设计划。建立健全以业绩为导向的激励办法,实现柔性引才。支持多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开展产学研用联合培养人才试点,与企业合作培育高水平技能型人才。支持建设智库汇聚地,推动全市形成多学科、多门类、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智库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智库人才。

3.支持产业发展。进一步落实积极支持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支持和壮大半导体全链条、精密制造、健康医药、时尚产业、数字经济五大主导生态工业,提升生态旅游、康养产业、商贸物流、商务金融四大特色现代服务业。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从服务中央、省、市战略需要出发并结合政策实施效果,不断完善政策举措。完善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积极支持“雏鹰行动“雄鹰计划”“放水养鱼”“凤凰行动”。支持加快平台整合提升,助推开发区产业升级,实现丽水南城生态工业统筹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落实好财政金融扶持政策,放大财政金融政策资金杠杆作用,财政金融组合拳,引导激励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发展。

(三)优化支出结构,保障社会事业稳健发展

1.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优先安排教育,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在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保持合理增长。落实财政教育支出责任,依法加大对教育经费的投入,健全教育经费保障和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推进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提高学前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水平,切实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财政扶持力度。发展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市属高校生均基准定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普高、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长效联动机制,依法保障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健全完善助学体制,实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加大对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的督查力度。

2.支持健康丽水建设。加大卫生健康事业投入力度,稳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探索更高效更合理的公共卫生投入政策,构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保障机制。完善财政对公立医疗机构的保障,抓好公立医院综合性改革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给予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更大的支持和补助。推进基本医保市级统筹,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和大病保险待遇水平,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3.支持文化丽水建设。持续加大文旅融合财政投入,拓宽“红绿融合”发展路径。强化跨山统筹理念,推进文旅融合新发展。支持瓯江文化创意产业带和瓯江山水诗之路黄金文化旅游带建设。强化创新引领,推动文创信息产业新升级。加大文创信息企业招引和培育力度,培育文化新业态。积极引导以“丽水三宝”、木玩、铅笔、赛车等丽水经典传统文化产业抓住一体化发展新机遇,主动融入长三角,招才引资引项目,优化产业结构扩大产业规模。

4.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强化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政策的衔接联动,构建闭环式社会保障体系。坚持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成本提高相适应的原则,合理调整社会保障标准,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实施就业创业提质工程,健全就业公共服务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提高失业保险参保率,落实减税降费要求,持续加大稳企稳岗力度。健全残疾人服务和保障体系,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加强应急体系和应急能力现代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应急物资财政保障政策。加强社保基金风险管理,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防范基金运行风险。

(四)强化区域协同,支持统筹城乡发展

1.支持美丽丽水建设。支持全域推进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建设,强化重大项目资金保障,积极发挥公共财政引导作用,引导、动员和规范社会资本投入,精致绘就现代版“丽水山居图”。保障实施“城市大脑”建设工程,提升中心城区精细化管理水平。支持推进园林城市建设,打造山水田园城市新标杆。支持百山祖国家公园建设,落实好瓯江源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奖补政策,深化瓯江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2.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支农投入力度不减弱。不断健全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功能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确保农业投入稳步增长。根据上级要求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乡村振兴的比例,探索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财政保障机制,助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

3.支持数字丽水建设。突出数字赋能,强化数字改革顶层设计,重点做好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数字化改革总门户和综合应用系统建设的财政保障。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支持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支持“花园云”智慧平台,深化三个“一件事”改革,打造“最多跑一次”丽水样板。支持跨部门、跨层级“一件事”改革。支持加快建成“掌上办事之市”和“掌上办公之市”,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全力打造整体协同、高效运行的“整体智治”现代化政府。

(五)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化财政制度建设

1.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按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构建以绩效为核心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和资金管理机制。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现财政的动态平衡。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更好发挥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健全财政资金直达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财政透明度。密切关注重大税制改革,落实地方税政策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地方主体税种,拓展地方收入来源。

2.推进财政体制管理改革。加强新一轮省市财政体制、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研究,在省管县财政体制基础上,探索建立更有利于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财政机制,更好发挥中心城市资源配置作用,落实好试行与生态产品实现机制试点相挂钩的奖补政策。优化调整市与区财政收入体制,进一步完善市与区财力分享机制;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逐步理顺和明确市级事权、区级事权、市区两级政府共有事权。探索完善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的财政政策制度,探索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化管理,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转移支付预算管理,不断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益。

3.推进财政支出管理改革。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建立国家基础标准和地方标准相结合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增长与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着力增强民生保障的可及性和可持续性。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思想,强化“以收定支”理念,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实施政府过紧日子清单化管理,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将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打造可持续发展的财政保障体系。

4.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按照三年行动计划排定的任务,建立健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在现行制度体系的基础上,按计划制定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领域绩效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夯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基础。健全财政政策和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快推进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预算改革。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在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展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扩大预算绩效管理的覆盖面。

5.推进财政监督改革。突出财政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重大财税政策、重点民生领域、重大财政资金项目等方面的专项监督检查,推动重大财税政策落到实处,推动形成长效机制。推动财政监督工作创新,适应财会监督列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资源统筹,整合优质力量,找准检查突破口,提升财政监督检查实效。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推广运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加快推进“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在财政监督“双随机”抽查工作中的应用,达到检查过程可溯源、检查效率有提升的目标。加强会计财务管理,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广管理会计应用,强化会计队伍建设,会计初、中、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数分别增加2000人、1000人、100人和3人,注册会计师增加70人。

6.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理顺办公用房、经营性资产分别划入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国资委管理的监管体系。完善资产定编等配置标准体系,适度扩大主管部门按标准配置资产的审批权限,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职能嵌入预算管理流程中。持续推进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建设。在现有财务报告制度基础上,研究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国有资产报告协作机制。注重资产管理数字化转型,推进资产信息系统开放协同共建共享。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效率最优化。

7.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快建立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机制,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健全采购交易规则,完善采购政策执行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打造阳光采购。持续优化政采云平台功能,提升电子化服务管理能力,全面运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积极支持融资畅通工程,提升政府采购金融服务能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完善政府采购治理体系,强化采购大数据分析利用探索,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在线监管。完善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强化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设。

8.推进财政审核管理改革。深化政府投资项目预决算审核,前移审核关口,抓好政府投资项目立项阶段投资估(概)算审核,对工程价款结算工作做好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全过程咨询、施工过程结算方式改革,积极探索新型工程建设模式下的财政监管工作。加强对中介机构监管,健全考核机制,推动中介机构健康发展。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建立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及时更新业务知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审核队伍。 

9.推进财政数字化改革。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运用系统理念、系统方法和数字化手段,推进财政系统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改革,搭建以“一门户、两平台、四系统”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数字化改革“四梁八柱”,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建设数字综合应用门户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系统,对接融入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构建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业务为核心,全覆盖、全链条、全周期、全动态的预算整体智治体系。综合集成财政核心业务事件反馈系统,及时感知财政运行状况、预警财政运行风险模块。建设“三保”风险预警能力和监测时效性,防范化解潜在风险。建设服务社会应用系统,持续迭代完善“浙里缴费”、“浙里办票”、“会计之家”等应用,实现财政政务服务办事事项掌上办事“一端通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无纸化报销改革,强化与差旅费分项包干改革的有机衔接,构建“浙里报”模块,实现无纸化财务报销全流程管理。

10.加强财政风险防范管理。持续深入实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及时关注市县基金运行状况,加强基金运行风险预警预测;继续做好划转充实社保基金的国有资本(股权)管理,完善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管理。坚决守住“三保”底线,积极做好县级“三保”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提高“三保”预算编制、执行管理水平。

四、加强党的建设,确保财政工作全面完成

(一)加强财政党建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牢固树立“财为政服务”的理念,着力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双融合、双促进”。创新完善党建工作标准化体系,围绕“三精三实三优”党建品牌创建目标,坚持“精准定位、精细管理、精湛技能”理念,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工作实效,形成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的强大合力。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建设“清廉财政”为目标,创建清廉机关和模范机关。

(二)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高决策的法治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强化财政制度供给,完善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健全财政业务全流程管理操作规程,强化执行管理,构建内部控制长效机制。认真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预算法定意识、强化预算刚性,严格预算执行,严厉监督问责,严肃财经纪律。

(三)加强财政人才建设。全面加强党员和干部人才建设,为“十四五”财政规划顺利实施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积极开展财政职能职责研究,建立科学、高效、顺畅的职责和工作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能上能下、容错免责、正向激励”的人才培养、选拔和监督管理机制,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坚持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整体功能和活力。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推进人才培养改革创新,建立分层级、分专业、分类别的人才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干部队伍建设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