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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丽水市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时间:2021-11-09 10:50 来源: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精神,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市建设局拟定了《丽水市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文件征求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2021年10月27日至11月5日,《丽水市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市建设局网站和丽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建言献策”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 2条,经研究,完全采纳的1条,部分采纳的有0条,不予采纳的有1条。

具体反馈意见如下:

编号

反馈对象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原因说明

1

群众来电

放宽申请条件,对特定人群环卫、公交优先考虑。

采纳

征求意见稿已明确相关内容。

2

群众邮箱

公租房建议实行长期居住权。

不采纳

与征求意见稿无关。


链接:关于征求《丽水市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