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完善保障制度,提升保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区住房保障实际工作,我局拟定了《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征求意见稿)》。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局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现再次向各个单位和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2月4日—2021年12月15日。有关单位和市民在此期间可通过信函、电话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通讯地址: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丽水市城东路99号)
联系人:张婷 电话:2610575 传真:2610616
附件:1、《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征求意见稿)》.docx
2、《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起草说明.docx.docx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