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在原“绿谷名医名护士”“绿谷医坛新秀”评选培养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医疗卫生精英人才培养工程”。我委拟定了《丽水市医疗卫生精英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文件征求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8日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1年3月26日,在系统内组织征求意见。
二、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共收到2条反馈意见。分别是市中医院和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出,其他县(市、区)和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无反馈无意见。
具体反馈意见如下:
单位 | 反馈意见 | 起草单位采纳情况 | 原因说明 |
市中医院 | 将医技人才、药剂人才列入“市医疗卫生精英人才培养工程” | 已采纳 | |
市第二人民医院 | 奖励与管理要明确奖励条件、享受年限、标准 | 已采纳 |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9日
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医疗卫生精英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http://www.lishui.gov.cn/art/2021/3/29/art_1229265812_57318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