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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6044477/2021-32838 文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1-08-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延长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环保免检年限的通告》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8-19 09: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原文链接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车辆检测服务的新期待、新要求,我市根据浙江省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工作部署要求,结合车辆安检年限政策制定出台本《通告》,将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现行6年环保免上线检验时间延长至10年,即原先车龄第6年需要环保上线检测延长至第10年进行上线检测。通过延长环保免检年限,节省车主年检费用和车辆上线检验时间,实现便民惠民目的。

 

二、出台依据

《浙江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攻坚工作的通知》(浙公办〔2021〕33号)。


三、《通告》的适用范围

《通告》适用于车龄(车龄以车辆初次登记之日开始计,下同)不超过10年,且在丽水市申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尾气排放检验的浙K号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

 

四、政策相关问题解答

 

(一)满足哪些条件的车辆可以享受免检?

 

1车龄在10年内,第10年车辆须按原政策执行环保上线检验;

 

2浙K号牌的9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包括营转非、出租转非、预约出租转非;

 

3在丽水市申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尾气排放检验。

 

(二)车主如何知道车辆是否符合免检条件?

 

1.查看周期表

 

丽水市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环保上线检验时间表(10年以内)

 

车辆类型

注册登记日期

需安全技术检验的时间

免于环保上线检测次数

需环保上线检测的时间

提示事项

9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

2019年9月10日(含)之后(2年内)

第6年、第8年、第10年

6次免检(第2年、第4年、第6年、第7年、第8年、第9年)

第10年

第2年和第4年需申领检验标志

2017年9月10日(含)至2019年9月9日(含)之间(2-4年)

第6年、第8年、第10年

5次免检(第4年、第6年、第7年、第8年、第9年)

第10年

第4年需申领检验标志

2015年9月10日(含)至2017年9月9日(含)之间(4-6年)

第6年、第8年、第10年

4次免检(第6年、第7年、第8年、第9年)

第10年


2014年9月10日(含)至2015年9月9日(含)之间(6-7年)

第8年、第10年

3次免检(第7年、第8年、第9年)

第10年


2013年9月10日(含)至2014年9月9日(含)之间(7-8年)

第8年、第10年

2次免检(第8年、第9年)

第10年

2020年11月安检政策实施时,少部分车第7年已按规定年检的,第8年安检免检,第9年、第10年需正常参加安检

2012年9月10日(含)至2013年9月9日(含)之间(8-9年)

第10年

1次免检(第9年)

第10年


2012年9月9日(含)之前(9年以上)

第10年

不予免检

第10年


 

注:车辆仅在参加安检时需提前申领环保免检专用报告单(如不符合免检条件的,仍需环保上线检测)。

 

2.车主可以通过查看车辆行驶证上的初次注册登记时间进行判断车龄是否满足条件,也可以直接在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查验。

 

3.我市将于9月在微信公众号开放车辆免检查询功能,车主届时可通过关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生态丽水,输入车牌号、车辆识别代号后六位等信息后查询车辆是否符合免检条件。

 

对于符合免检车龄条件的车辆,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仍需参加环保上线检验:

1.上一个检验周期内(行驶证上最近一次检验有效期起的前三个月至申领环保免检当日)存在经路检路查、入户监督抽测和遥感监测等手段查实排放超标的。在申领前经维修复检合格的仍可享受免检政策。

 

例如:某浙K牌照的小轿车,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间为2015年10月(行驶证上检验有效期至2021年10月),2021年9月10日免检政策施行后,车主到丽水某检验机构进行年检,但经查实该车辆在上一检验周期(2019年8月以来)存在遥感监测超标情况,且系统内无复检合格信息的,则该车辆仍需上线环保检验。如果该车在申领前经复检合格(有丽水市检验机构有效检验报告),则仍可享受免检政策。

 

2. 本《通告》施行之日前存在检验不合格记录且尚未复检合格的,应当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检验和维护(I/M)制度,不享受免检政策。如果该车经复检合格(有丽水市检验机构有效检验报告),则仍可享受免检政策。

 

例如:某浙K牌照的小轿车,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间为2015年10月(行驶证上检验有效期至2021年10月),车主在2021年8月10日到丽水某检验机构进行年检,尾气排放检验为不合格。后得知2021年9月10日起施行免检政策,想等9月10日后再复检。此类情况,不享受免检政策,应当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检验和维护(I/M)制度。

 

(三)免检车辆是否还需要进行定期安全性能技术检验?

 

按照目前政策,车龄在6-10年内的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需每两年进行车辆定期检验,也就是说在第6年、第8年(少部分车第9年)仍需进行安全性能技术检验。

 

(四)免检车辆到检测站后具体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车主通过生态丽水微信公众号查询车辆符合免检条件后,到达检测站,检测站可通过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联网系统获取车辆免检状态,并出具免检专用报告单,车主可凭该报告单继续进行安全性能技术检验。

 

(五)非浙K号牌车主,以后也能享受免检吗?

目前该政策仅针对浙K号牌车辆,其他非浙K号牌车辆在本市暂不享受免检政策。

 

(六)浙K号牌的免检车去外市年检,能享受免检政策吗?

根据现有政策,免检政策仅针对浙K号牌车辆在丽水市申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尾气排放检验,浙K号牌车辆去外市年检暂不享受免检政策。

 

(七)免检车辆还收费么?

免检车辆视为通过定期排放检验,我市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将不再收取任何尾气排放检验费用,但车辆仍需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并根据检测站公开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安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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