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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21-32398 文号 丽政办发〔2021〕43号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库 发布机构 市府办
成文日期 2021-07-27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KC01-2021-0011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体教融合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21-08-06 11: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府办

解读地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通过深化体教结合、加强丽水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以下简称市少体校)建设等重要举措,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和竞技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省运会等重大比赛成绩及运动员输送成效逐年提高。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体教融合机制建设,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体发〔2020〕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9〕40号)、《国家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体青字〔2017〕9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2〕102号)等文件精神,深化体教融合机制,构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拓宽后备人才培养渠道,促进学校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全面发展。

二、目标定位

通过体教融合工作机制的逐步完善,加快市少体校发展步伐,为国家和社会培养输送优秀体育人才,力争在省运会和各类省级及以上青少年学生体育竞赛中取得好成绩,以“奥运获名次、亚运争奖牌、全运有金牌”为我市竞技体育的中长期目标。

三、管理体制

实行以市少体校为龙头、各县(市、区)支持的业余训练布局模式。市少体校依托全市有关学校,按照定点就读的管理模式,招收具有体育特长的学生,实行读训结合。运动员的训练、比赛管理工作由体育部门负责,文化学习、思想品德教育和生活管理由教育部门负责。各县(市、区)市队县办项目管理体制参照执行。

四、办学规模

市少体校义务教育阶段布局人数为497人,采取相对集中、分散办学的模式。其中,小学布局人数205人,设在丽水市实验学校、莲都外国语学校、城北小学、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大洋路校区及城西校区、刘英小学、莲都小学、囿山小学教育集团囿山校区、天宁小学、中山小学教育集团中山校区、东港学校;初中布局人数267人,设在丽水市实验学校、处州中学、天宁中学、莲都外国语学校(初中部)、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花园中学、梅山中学、缙云实验学校、括苍中学。此外,预留项目调整所需人数25人。

市少体校高中布局学校每年计划招生人数控制在95人以内,设在丽水中学、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缙云中学、丽水第二高级中学、丽水职业高级中学、丽水文元高级中学、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高中部)。各布局学校的招生人数可根据项目发展需要适当进行调整。

市队县办项目总布局人数为249人,其中龙泉52人、青田22人、云和30人、庆元25人、缙云24人、遂昌43人、松阳33人、景宁20人。

五、部门职责

市少体校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之间及学校的工作,确保运动员招生、训练、比赛、文化学习等工作正常开展。各地、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一)市体育发展中心。

1.负责做好市少体校年度工作、周期工作的绩效评价与考核等工作。

2.会同市教育局对市少体校布局学校和训练点体育兼职教练员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

3.负责监督与制定市少体校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以及相关制度、规定。

4.负责成立市少体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审核、监督市少体校运动员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

5.负责市少体校各项训练、比赛、教练员管理等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做好运动员的文化学习、思想品德教育、生活管理及学生违规违纪处理。

6.指导和监督市少体校专项经费的预算、使用及管理。

7.充分利用场馆设施建立集训练、生活二集中的运动员训练基地,提升训练平台。

8.负责对接落实高水平优秀教练员引进的政策、资金、住房、人才待遇等保障工作。

(二)市教育局。

1.负责制定市少体校跨县(市、区)招生相关政策,并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监督市少体校招生及录取工作。

2.负责市少体校运动员文化教育、体育教育的师资配备、教师培训和相关管理。

3.负责制定学校兼职教练员的管理办法,量化业余训练工作量和成绩作为工作考核及职称评定的依据。

4.负责协调相关布局学校,保证运动员的训练、比赛、文化学习、生活等工作。

5.负责保障市少体校运动员(除违规违纪外)初中毕业后能升学到相应的布局学校就读。

6.负责制定市少体校运动员文化成绩评估办法。

7.协调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做好退队回原籍的市少体校运动员的就读工作。

(三)市发改委。

配合制定下达市少体校各年度招生计划。

(四)市财政局。

1.按规定在体彩公益金中核拨市少体校专项经费,做好市少体校各布局学校和训练点相关经费的统筹安排和划拨工作。

2.指导和监督市少体校资金使用及各项财务活动。

(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做好市队县办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落实训练场地、教学设施、食宿条件、文化教师及相应管理人员等工作。配合做好市少体校招生工作,积极向市少体校输送优秀体育人才。

六、政策保障

(一)每年由市体育发展中心牵头市教育局、市发改委下达市少体校招生计划,市少体校、市队县办项目招生实施跨县(市、区)招生。市少体校、市队县办项目高中招生人数不占相应学校招生指标。

(二)市少体校和市队县办项目的教学、训练、器材设施等各项经费纳入市财政和各县(市、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市财政和各县(市、区)财政对民办布局学校减免运动员学费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

(三)对在体育竞赛及运动员培养输送等方面作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市政府有关政策进行奖励。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体结合加强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15〕34号)同时废止。

附件:丽水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管理细则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水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管理细则

为加强和规范丽水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以下简称市少体校)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项目布局

全市共布局28项。其中:

(一)市少体校布局项目为田径、游泳、跆拳道、足球、赛艇、皮划艇、羽毛球、篮球、体操、击剑、拳击、乒乓球、网球、航海模型、轮滑、棋牌等16项。

(二)市队县办项目为龙泉排球(女子)、龙泉沙排、缙云武术套路、松阳皮划艇、松阳攀岩、庆元举重、景宁武术散打、遂昌排球(男子)、青田田径(撑杆跳)、青田篮球(女子乙组)、云和篮球(男子甲、乙组)等12项。

二、布局规模

(一)布局人数。

1.市少体校义务教育阶段布局人数为497人。其中,小学布局人数205人,初中布局人数267人,含田径79人、游泳15人、赛艇30人、皮划艇20人、羽毛球30人、跆拳道24人、拳击14人、篮球62人、足球87人、体操25人、网球8人、击剑16人、乒乓球12人、轮滑20人、航海模型20人、棋牌10人,预留项目调整所需人数25人。

2.市少体校高中布局学校每年计划招生人数控制在95人以内。其中,丽水中学每年招生数5人;缙云中学每年招生数5人;

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每年招生数35人;丽水第二高级中学每年招生数30人;丽水职业高级中学每年招生数10人;丽水文元高级中学每年招生数5人;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高中部)每年招生数5人。各布局学校的招生人数可根据项目发展需要适当进行调整。

3.市队县办项目总布局人数为249人,其中龙泉52人、缙云24人、松阳33人、庆元25人、景宁20人、遂昌43人、青田22人、云和30人。

(二)市少体校、市队县办各项目分布学校及运动员人数(详见附表1、2)。

三、学校管理

(一)教练员职责。

1.实行项目总教练或项目主管负责制。主要负责运动队服务、管理与监督等工作。

2.市少体校专职、兼职教练员负责运动员选拔、训练、比赛、安全教育、管理等工作。

3.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青少年儿童教学训练大纲》所规定的内容和任务要求,进行科学系统的训练。

(二)运动员管理。

1.学习。市少体校各布局学校的运动员根据学校分班规则分配到所在年级就读;学校根据运动员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组织任课教师对运动员的文化学习进行跟踪辅导,加强思想品德教育。

2.学籍。市少体校运动员试训期间将不纳入就读学校学籍(学籍由原学校保留)。试训合格转为正式运动员后,由市少体校统一办理学生转学籍工作。试训结束后,不适宜继续进行专项运动训练的学生仍回原学校。

若学生在训练过程中不再适合训练,将退回原输送单位,学籍将随之退回,教育、体育部门给予配合落实。

3.训练。市少体校运动员的训练工作由体育部门负责。学校必须提供条件保证运动员长年参加训练,运动员每年训练天数不少于280天,每天训练不少于2小时。体育部门和布局学校保障训练场地。

4.生活。有集中食宿条件的布局学校,市少体校协助管理运动员的食宿工作。没有集中食宿条件的学校,运动员食宿由市少体校统一安排或自行解决。寒暑假集训期间,运动员食宿由市少体校解决。

5.安全。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校园安全责任机制,制定安全预防、保险、应急处理和报告等相关制度。市少体校运动员在训练和外出比赛期间的安全由市少体校负责,文化学习、思想品德教育和校园生活期间的安全由所在布局学校负责。

四、经费管理

市少体校各布局学校年度所需运动员、教练员伙食补助经费以及运动员训练器材、服装、参赛等所需经费归口市少体校管理;市少体校运动员文化学习相关费用由运动员所在学校管理。

市队县办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调整运动员和专职教练员等人员伙食补贴标准的通知》(浙财文〔2017〕38号)精神,由县(市、区)财政负责落实运动员、教练员伙食补助经费及相关训练费用。

附表1

丽水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小学、初中布局学校(点)项目、人数分布表

(单位:人)

类型

学校名称

田径

足球

篮球

游泳

跆拳道

体操

羽毛球

赛艇

皮划艇

网球

拳击

乒乓球

击剑

航海模型

轮滑

棋牌

小计




市实验学校

12

20

32

处州中学

10

54

64

花园中学

6

24

30

天宁中学

6

10

14

30

莲都外国语学校

小学部

10

10

初中部

20

20

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大洋路校区

3

13

16

城北小学

15

15

缙云实验学校

10

10

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

20

15

35

梅山中学

6

9

10

5

8

6

44

刘英小学

3

10

8

21

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

城西校区

8

12

10

30


括苍中学

6

6

囿山小学教育集团囿山校区

2

10

12

中山小学教育集团中山校区

5

5

莲都小学

3

15

5

23

天宁小学

5

25

30

东港学校

8

8

走训(按照划片就读)

8

8

10

5

31

根据项目发展适时调整预留

25

合  计

79

87

62

15

24

25

30

30

20

8

14

12

16

20

20

10

497

附表2

丽水市“市队县办”项目布局学校、项目、人数分布表

县、市

学校名称

年级

布局项目

人数

合计

缙云

七里小学

小学

武术套路

15

24

实验中学

初中

5

仙都中学

高中

4

景宁

城北中学

初中

武术散打

10

20

城北中学

高中

10

龙泉

实验小学

小学

排球(女子)、沙排

16

52

第三中学

初中

16

中等职业高中

高中

20

庆元

城东小学

小学

举重

5

25

实验二小

小学

5

江滨小学

小学

5

庆元二中

初中

3

庆元三中

初中

3

庆元职高

高中

4

松阳

松阳五中

初中

皮划艇

14

16

松阳一中

高中

2

民族中学

初中

攀岩

15

17

松阳一中

高中

2

遂昌

实验小学

小学

排球(男子)

8

43

梅溪小学

小学

10

遂昌三中

初中

20

职业中专

高中

5

青田

伯温中学

初中

田径(撑杆跳)

10

22

山口镇中学

初中

篮球(女子乙组)

12

云和

云和中学

高中

篮球(男子甲组)

10

30

云和二中

初中

篮球(男子乙组)

20

总数:2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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