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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丽水市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3 10:19:08 浏览次数:
(图解版)2021年度丽水市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1年度丽水市邮政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

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邮政管理局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616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11660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丽水市邮政管理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浙江省邮政管理局和丽水市人民政府相关要求,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和组织体系,创新公开形式,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形成的所有政务信息均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收取复印、邮寄等各类费用。

(一)全方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在制度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经统计,2021年丽水市邮政管理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约449条,其中包括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本单位网站公开354

(二)多举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在做好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丽水市邮政管理局官网、微信工作群、短信等平台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三)规范化推进信息依申请公开。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条例》和《暂行办法》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及时梳理本部门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对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复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内容。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根据公安工作实际情况,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全面审查和依法审查”的原则,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责任,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及时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不涉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借助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监督保障方面。根据省、市考核要求,强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等方面。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不断完善机制,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2021年我局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职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021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务公开造成工作重大失误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与《条例》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政务公开参与度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简单,公开的信息大多数以纯文本形式;三是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拓展;四是部分文件公开不够及时,信息来源审核需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查漏补缺、完善提高、深化创新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公开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在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程序,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流程机制,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社会公众能及时查询并获取公安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复印、邮寄等各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