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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4 09:28:05 浏览次数:
[图解]丽水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丽水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加统计数据发布解读,推进统计重点领域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不断提升,统计信息服务社会公众能力有效提高。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工作机制。一是抓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和分工调整,及时调整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账户运营管理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转。二是抓制度建设。制定统计数据发布管理制度、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等,明确规定信息发布、公开保密、舆情处置、监督检查等要求。三是抓工作落实。局党组高度重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定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通过召开月度例会研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举措。

(二)丰富公开形式,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信息根据省、市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统计工作特色,加强统计数据的发布解读、统计工作动态的新闻宣传。2021年通过网站各栏目主动公开信息808篇: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20篇,统计政务类643篇,统计数据类10篇,统计信息类60篇,统计法制类21篇,统计产品类17篇,政策文件与解读、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等政务信息公开类37篇。二是不断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运营充分发挥新媒体短平快优势,在新媒体的选题、策划、发布内容和形式上下功夫。2021年,丽水统计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推文148篇,连续两个月跻身全国市级统计调查系统微信公众号综合影响力TOP50。同时,积极向“丽水发布”等市级新媒体平台报送并录用52篇信息。是积极开展线下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结合“统计宣传日”、“9.20统计开放日”等宣传活动,市县联动推动统计宣传进部门、进企业、进社区,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

(三)把握公开重点,增强政务公开成效。一是强化数据信息共享。协同推进“152”数字化改革,参与支撑丽水“花园云”建设,上线点亮党政机关整体智治专题门户。2021年,共向市大数据平台公开共享数据197条,“数据浙江”加载3824笔数据。二是坚决做好决策公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2021年,开展统计“八·五”普法规划意见建议征集、丽水市第七次人口普查研究课题招标及中标单位公示等。三是深化行政执法公开。开展2021年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行政处罚8件,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

加强平台管理,提高政务发布质量一是改造优化网站功能。开展网站移动端适配改造工作,为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提供流畅的“掌上服务”。二是不定期纠错整改。对超期栏目、错链、无效链接、错别字等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提高网站规范化建设水平。三是常态化监测检查。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排查整改、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及政务公开工作问题排查整改,政务公开质量得到较大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1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新形势、新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新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工作中还存在被动应付的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仍然存在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强、质量不够高、内容不够全等问题;三是政务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2021年,市统计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政策文件精神,积极适应跨越式高质量发展需要,不断做好统计服务丽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数据解读回应,优化信息发布平台,全力提高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持续抓好常态化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统计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机构与人事信息、财政资金公开、招标采购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新闻发布会和统计信息发布等多方面的工作公开力度,不断提高公开透明度。二是进一步优化公开载体。继续完善政府网站等载体平台,全力推进网上公开,着力形成以市统计局门户网站为主体,积极打造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微平台,主动与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合作,逐步健全完善多管齐下、互为补充的信息发布管理模式。三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建立统计新闻发布制度,加强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解读。四是进一步强化体制机制建设。结合本单位职能领域,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的落实,以信息公开促进履职尽责、强化规范、补足短板、优化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