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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4 11:12:24 浏览次数:
【图解】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丽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汇总2021年度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管理处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4楼425室,邮编:323000,电话:0578-2098277,电子邮箱:lssjrb@163.com)。  

按照2021年丽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丽水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要求,丽水市金融办立足本办工作实际,稳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一)完善体制机制,夯实政务公开的组织基础

为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流程,我办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着重抓好政务公开的组织推进机制和制度规范化建设。一是在组织领导强化方面下功夫。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列为重要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岗位负责制,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主任审核把关、综合管理处整理上报、各处室提供信息、人人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覆盖全办的政务公开工作网络、全员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二是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下功夫。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工作要点和相关要求进行全面梳理,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夯实制度基础,捋顺工作机制。制订了《2021年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修订完善《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聚焦重点领域,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

一是围绕公开内容和渠道加强梳理完善。进一步梳理、深化我办政务公开内容,确保应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对我办的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和清理结果公示等进行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采取积极有效方式,拓宽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市金融办门户网站,科学合理设置网站栏目,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小贷公司信贷情况等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2021年,市金融办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370条,通过政务公开和政策信息传达,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金融相关工作动态和政策措施。

二是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公开。将依法行政行为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发布《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公布执法依据、执法人员信息、执法内容、行政执法年度报告等。发布《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法定途径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分类表》、《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2021年度市金融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丽水市金融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及时更新政务服务和行政权力审批事项,发布行政许可事项2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项、行政处罚事项3项、行政检查事项3项。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广泛征求《丽水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意见并及时公布意见采纳情况,扩大公众参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围绕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政策发布。重点做好与丽水市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丽水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时公开《市本级2021年省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贷风险补偿拟发放公示》、《关于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0年4-12月融资担保政策兑现的公示》、《2020年度市本级促进制造业信贷投放奖补资金拟发放公示》。

四是持续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将《丽水市金融办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160号提案的答复》在提案答复的第一时间主动公开。

五是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加强政务公开日常运行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定,规范流程,严把信息安全关。做好门户网站定期检测维护工作,强化网络安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均在第一时间公开发布。推进政务舆情回应,妥善处置涉及我市金融领域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全年共收到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咨询投诉件51件(其中涉及金融相关问题43件,其他问题8件),办理答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金融办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公开方式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下步将从三个方面抓好工作。一是不断充实优化政务公开内容。二是不断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三是不断凝聚政务公开工作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