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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4 16:11:56 浏览次数:
【图解】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及上级文件要求,汇总2021年度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栏(http://www.lishui.gov.cn/col/col1229265131/index.html)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丽水市城东路99号,邮编:323000,电话:2130426,电子邮箱:shiyijinqiu@163.com)。

一、总体情况

面对“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转换的历史关口和开局“十四五”、启航新征程的重大任务,市建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保障。对标国办、省办年度工作要求2021年丽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丽政办发〔2021〕30号)《2021年丽水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根据年度工作分解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明确时间节点,加强监督保障,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并及时整改市府办印发的《政务公开工作检查亮晒》政府网站检查报告政务新媒体情况通报中本单位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丰富公开形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1年,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市建设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2889条;主动公开公文125件,发布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各11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3次;丽水建设微信公众号推送317篇信息;上报省建设厅、市委、市政府等被录用的信息共99篇,其中3条被省政府录用;在丽水日报、丽水电视台等媒体刊发城乡建设工作各类新闻80余篇次。

(三)丰富政策解读方式,扩大宣传力度。2021年,发布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各11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3次。通过丽水日报、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发布等媒体发布公告,28条线路宣传车进社区,专设12个临街固定点位现场宣传咨询等形式对《关于公开销售丽水市区联城(四期)经济适用住房的通告》及《丽水市区联城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公告,经过7天12个临时点位的宣传,发放宣传册2000多份,接受市民咨询5000多人,最大程度让市民知晓信息、读懂政策、解答疑惑。

(四)坚持服务准则,做好档案查阅工作。市城建档案馆按照既符合保密要求,又便于利用的原则,优质、高效地完成各类档案的查阅、借阅工作,为社会、为群众提供详实、可靠的凭证。2021年,共接待利用者2441人次,查阅档案7608卷次,复印资料27391张;刻录光盘19张,发送电子邮件239个,提供电子文件62518个。

(五)紧盯重点领域,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到位。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切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到位,主要包括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旧房改造、“最多跑一次”等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方面,2021年,新增4个重大项目,原来的14个项目中,1个项目正在走竣工验收流程,1个项目还在建设中,其他12个重点项目均已竣工验收,相关信息均已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11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412.4138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000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000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000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000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000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17

0000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建设局在对政务公开进行自查评估中发现,业务处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强,导致产生的政府信息滞后公开;对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多以文字解读为主;政策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宣传面还不够广泛。针对以上问题,市建设局以制度建设为支撑,以平台建设为依托,以服务提升为抓手,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成效。

(一)增强意识,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广度。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的知识培训。通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条例、办法、通知等文件以及领导讲话,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理论素养、服务能力和工作成效。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机关内部各处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确保能及时将各处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

(二)用好载体,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一是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利用现有政务发布平台,采用图解、公众号、电视、报纸、宣传车进社区、现场宣传咨询等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确保基层人员“看得到、会执行、讲得好”。二是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处理网上留言、咨询和相关申请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提高舆情回应精准率及舆情处置有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全年未收取复印、邮寄等各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