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支宁返丽人员固定生活补助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我局拟定了《关于提高全市支宁返丽人员固定生活补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向相关单位、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止。
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可通过电话、信函和传真等方式向丽水市民政局反馈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箱:44498992@qq.com。
2、联系人:程以宽,联系方式:2091570,传真2091576。
3、信函地址:市花园路1号丽水市民政局裙楼310室。
丽水市民政局
2022年1月21日
关于提高全市支宁返丽人员固定生活补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民政局,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根据《丽水市支宁返丽人员固定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办法》(丽民[2015]6号)规定,支宁返丽人员固定生活补助标准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幅度同步调整。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丽政发[2021]26号),从2021年7月1日开始,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8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10元,此次调整幅度为7.06%,为此,从2021年7月1日开始,全市支宁返丽人员固定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23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46元。
特此通知
起草说明:起草说明.doc
征求意见反馈情况:http://www.lishui.gov.cn/art/2022/2/7/art_1229218399_374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