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知》(浙司〔2022〕74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2号、第4号通告要求,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代拟了《关于动态调整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至10月28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反映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丽水市括苍路599号
联系人:官照凯 电话:0578-2781259
邮 编:jnbhzgzk@163.com
附件:1.关于征求《关于动态调整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公告.doc
2.《关于动态调整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的通告(送审稿)》的起草说明.doc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
意见采纳情况:http://www.lishui.gov.cn/art/2022/12/13/art_1229218399_452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