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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评估与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征集采纳情况
时间:2022-10-30 11:28 来源:丽水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长效运行机制,发挥区域养老资源统筹、供需对接和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全市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衡覆盖,根据《浙江省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规范》等标准,丽水市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丽水市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评估与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现将文件征求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1.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23日,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2.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26日,《丽水市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评估与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在丽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建言献策”栏目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13条,经研究,采纳3条,部分采纳2条,不采纳8条,其余为无意见。具体反馈意见如下:


反馈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原因说明

市医保局

1、明确第四大点“评估结果与运用”内容中评估项目总分值。

采纳


莲都区财政局

希望市里不规定统一标准,让各县市区结合自身财力实施。

不采纳

增加了工作内容,提高补助标准才能让工作落到实处。

青田县财政局

1、建议我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继续按我县原定补贴标准执行。

不采纳

增加了工作内容,提高补助标准才能让工作落到实处。

青田县民政局

1、《丽水市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评估表》其中信息采集(15 分):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档案。对辖区内常住老年人中的中度及以上失能失智、高龄老人中的空巢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基本信息按要求录入系统(由民政部门统一提供老年人基本信息表),实现特殊老年人动态管理。建议要明确录入哪个系统,是不是浙里养系统还是当地自建的智慧养老系统、智慧社区系统等。评估表提到的录入系统都要明确,否则在开展评估时无法认定。

2、《丽水市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评估表》中资源统筹(10 分):指导区域内照料中心规范和正常运营。与区域内照料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承担区域内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指导管理监督,运营率 100%得 5 分,每降低 10%扣 1 分,扣完为止。(5 分)。建议改为“指导区域内照料中心规范和正常运营。与区域内照料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指导运营或联合运营区域内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运营率100%得 5 分,每降低 10%扣 1 分,扣完为止。”

采纳


龙泉市财政局

1、希望市里不规定统一标准,让各县市区结合自身财力实施。

2、建议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评估表的评分标准,结合省里装扮印发的《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浙里康养”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文件里“老有所养”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不采纳

增加了工作内容,提高补助标准才能让工作落到实处。

遂昌县财政局

1、建议各县自定标准,不参照市局执行。

不采纳

增加了工作内容,提高补助标准才能让工作落到实处。

云和县财政局

1、建议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评估与补贴分四挡:一星级5万元,二星级10万元,三星级15万元,四星级20万元。

不采纳

增加了工作内容,提高补助标准才能让工作落到实处。

松阳县财政局

建议一至五星补贴标准适当提至8万、10万、12万、15万、20万。

不采纳

增加了工作内容,提高补助标准才能让工作落到实处。

景宁县财政局

1、建议市里降低补助标准,或各县按各自原标准执行。

2、建议运营补贴工作循序渐进,在全面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加大补贴力度,使财政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不采纳

增加了工作内容,提高补助标准才能让工作落到实处。

庆元县财政局

1、建议细则中“五、运营与补贴发放”部分“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修改为“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贴标准”。

不采纳

增加了工作内容,提高补助标准才能让工作落到实处。

庆元县民政局

1、建议将评估组织中的评估程序:“运营机构自评-县级民政部门评定-报市级民政部门备案。”增加乡镇(街道)组织初评,修改为“运营机构自评-乡镇(街道)初评-县级民政部门评定-报市级民政部门备案。”

采纳


莲都区民政局

1、评估主体。包括政府主管部门评估、服务机构自评和服务对象随机测评等。其中以政府主管部门评估为主,可自行组织人员或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实施评估。评估机构和人员对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公正性负责。建议改成:评估主体。以民政政府主管部门评估为主,也可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实施评估。评估机构和人员对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公正性负责。

2、运营补贴的发放采取年初预拨、年底评估后结算的方式。预拨的额度或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建议改成运营补贴的发放采取年年度结算的方式。新建机构可按月发放。

3.丽水市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评估表中有三点建议:

一是提供各类专业服务。统筹利用中心服务资源及其他社会资源,通过集中或上门服务等方式,开展助餐(4分)、助浴(1分)、助洁(1分)、助购(2分)、助医(2分)服务。提供托养、康复辅具租售、家庭支持、康复护理、社会工作和心理疏导等其他专业服务的,每开展一类的,得1分,最多得5分。助餐人数需日均达到5人以上(全托人员除外),每少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建议改成这个要设置全年度的服务人次,服务人次达到5000人次以上的可以拿到15分,2000-5000人次以上的10分,1000-2000人次以上5分,1000人次以下的不得分。

二是提高流动服务车使用率。月均出车服务10次以上的,得3分,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止。建议改成提高流动服务车使用率。月均出车服务20天以上的,得3分,每少一天,扣1分,扣完止。(3分)原因:一天可能有好几次出车记录,每个月10次频率太低了。

三是另外增加一条说明:五星级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年度服务人次必须到3万人次以上,四星级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年服务人次必须达到2.5万人次以上,三星级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年度服务人次必须达到2万人次以上。

部分采纳(评估主体未采纳。)

政府主管部门可自行组织人员开展

遂昌县民政局

1、专业服务量化指标不足。特别是上门服务类的,评定内容里只需要开展了这项服务,需要为多少人服务或要达到多少的服务量没有明确。这样就造成了,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只为其中心所在的村或周边的个别1-2个老人服务。届时服务的覆盖面会极其有限。

2、运营补贴:我们觉得运营补贴过高。一是与原养老服务资金管理办法相冲突。养老服务资金管理办法刚出台,这里又要提高运营补贴,矛盾较大;二是补贴标准过高,对有床位的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他们可以降低老人入住的收费标准,这样给民营机构会造成一定的冲击。三是县级财政对此也有较大的意见,认为补贴标准提得较快。

部分采纳(运营补贴未采纳)

增加了工作内容,提高补助标准才能让工作落到实处。

市发改委

无意见



市委老干部局

无意见



市经信局

无意见



市教育局

无意见



市财政局

无意见



市人力社保局

无意见



市自然资源局

无意见



市建设局

无意见



市商务局

无意见



市文广旅体局

无意见



市卫生健康委

无意见



市统计局

无意见



市大数据局

无意见



市体育发展中心

无意见



市残联

无意见



缙云县财政局

无意见



缙云县民政局

无意见



龙泉市民政局

无意见



云和县民政局

无意见



松阳县民政局

无意见



景宁县民政局

无意见




丽水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30日

公开征求意见网址:http://www.lishui.gov.cn/art/2022/10/17/art_1229265812_573394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