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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丽水市司法局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可以不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情况
时间:2022-10-31 16:16 来源:丽水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意见征集: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司法局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可以不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进一步营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扎实推进“法治浙江示范区”建设,根据《关于落实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可以不罚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丽司〔2022〕28 号)规定,我局梳理起草了《丽水市司法局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可以不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将文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2022年9月16日至10月16日征求意见稿在市政府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www.lishui.gov.cn/art/2022/9/16/art_1229265812_57338427.html